2020年社会治理法学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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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治理法学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高校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学校现有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博士后流动站;拥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10个;拥有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专业硕士(JM)、会计硕士(MPAcc)、公共管理硕士(MPA)等1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并拥有各层次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学生的招生权。
二、社会治理法学学科设立背景
按照国务院学位办[2011]12号文件《关于做好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学校在法学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二级学科---社会管理法治。于2013年12月25日在国务院办网上公示备案获批。2014年12月申请更名为社会治理法治并在国务院办网上公示备案获批。2017年6月获批更名为社会治理法学。
2013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至2019年已完成招生录取七届博士研究生工作。2015年开始招录社会治理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现已完成五届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经学习和培养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就业率达100%。
三、社会治理法学学科简介
社会治理法学专业是经申报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设置的新兴法学二级学科,具有法学与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学科交叉的特色,也是我校首创的法学二级学科。以社会治理法律规范及其运行规律为研究对象,以培养复合型、能力型、创新型社会治理法学专业人才为目标,以推动法学学科建设为导向,为社会治理创新、建设法治社会提供智力支持,推动专门人才培养及优秀法治文化传承,实现国家与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目标。该专业依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开展科研教学。
四、培养目标
坚持我国现代化高等教育素质培养的基本方向,使受教育者成为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所涉各门课程的主要内容、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通晓相关课程的基本内容,熟练地掌握一门以上的外国语,有严谨的治学精神和实事求是学风,道德品质优良,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法学理论学科的教学、科研及法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五、考试科目
学院代码及名称 | 学科、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代码及科目名称 | 复试参考书目 |
106 法学院 | ★ 0301Z5 社会治理法学 社会治理法学原理 社会治理法律制度 社会治理法治实践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或202俄语或203日语任选其一 ③616法学基础(法学理论75分、宪法学75分) ④846法学理论 复试:社会治理法学 | 1、《十八大报告》(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12年11月第1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13年11月第1版 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决定》(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14年10月第1版 3、《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义伟大胜利》——《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17年10月第1版 4、《社会治理法治研究》,徐汉明主编,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 5、《“法治中国”建设略论》,徐汉明著,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 |
六、社会治理法治学科学术队伍
学科研究方向 | 学术带头人 |
社会治理法学原理 | 徐汉明教授等 |
社会治理法律制度 | 姚 莉教授 方世荣教授 |
社会治理实践问题 | 齐文远教授 陈柏峰教授 |
七、社会治理法治专业招生咨询办公室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咨询办公室 社会治理法治专业咨询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特1号
邮政编码:430073
联系部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
招生网址:yzd.znufe.edu.cn
咨询电话:027-87647812(中心)、027-88386706(大学研招办)
电子邮箱:yjszsb@zn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