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汪 洋)2016年1月17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暨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心-研究院”)召开专题会议,筹划举办第二届“法治社会·长江论坛2016--网络社会治理的法治化”相关事宜。会议由姜公映副院长主持。
经过与会人员认真充分的研讨后,形成了如下共识:
一、筹办“法治社会·长江论坛2016--网络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具有现实性和必要性。随着大数据时代网络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网络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逐步交融,相关网络犯罪、国际恐怖主义等重大事件频发,给国际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带来全方位挑战,对网络监管、制度建设、立法、执法、国际合作等网络社会治理法治化提出了现实要求。筹办“法治社会·长江论坛2016--网络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加强理论与实务专家学者的交流、协作,为国家全面推进网络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言献策尤为必要。
二、确定办会主旨,拟定征文选题。会议确定了此次论坛的主题--“法治社会·长江论坛2016--网络社会治理的法治化”,主要研究法治化问题,并确定从以下五个层面开展研究,征集论文。
(一)习近平同志网络社会治理法治思想研究。主要梳理中央十八大以来网络社会治理相关政策、行动进程及初步成效,以及习近平同志对网络方面的论述,含括:虚拟社会与实体社会论、全面发展与安全保障论、国家主权与对外开放论、网络治理与网络论、社会秩序与公民自由论、网络治理与国家治理论。
(二)网络社会治理法的基本理论。主要包括:网络社会治理法的对象,网络社会治理法的基本原则、性质、地位及渊源,网络社会治理法治体系,网络社会治理法制史。
(三)网络社会治理法律制度。主要包括:政府治理网络社会法律制度,网络社会组织自治规范制度与行业治理罚则制度,政府与网络社会组织合作共治法律规范制度,网络公共服务保障法,网络公共安全保障法,网络突发事件应对法,网络恐怖犯罪惩治预防法,网络文化安全保障法,个人信息安全法律保护制度。
(四)网络社会治理法的实施。主要包括:网络社会治理法的立法,网络社会治理行政(军事国防)执法,网络社会治理司法保障。
(五)网络社会国际治理与合作。主要包括:联合国地区组织网络社会治理法治的模式与经验,主要发达国家网络社会治理法治体系及配套措施,网络社会治理国际合作。
中心-研究院主任、院长徐汉明教授,湖北省公安厅网监总队黄幕银副总队长,湖北省网信办网络管理处项海处长,新疆大学法学院院长、武汉大学法学院皮勇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周凌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余传明副教授、张承德讲师,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姜公映副院长,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科研情报部方金海部长,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发展部汪洋部长及中心-研究院部分博士研究生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