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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十条意见》,对全省法院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提供政策指引。
《意见》强调,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全省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要求,要坚决防范政治安全风险,严惩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邪教组织等犯罪。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持对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暴力、盗抢拐骗等犯罪的高压态势。要坚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从严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犯罪,防止金融风险扩散。
《意见》要求,要营造精准脱贫良好环境。严惩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犯罪,重点打击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扶贫惠农资金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意见》要求,要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加大对污染环境、滥伐林木、制污排污等犯罪的打击力度。支持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审判程序,提升环境修复实效。
《意见》指出,要构建多元共治格局。构建立案、审判、执行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联动,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营造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的良好氛围。(记者 程 勇 梅 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