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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通过调查黔东南地区归平侗寨房族组织结构及其特点发现,房族组织是当地重要的乡村自组织,法治巧妙地“嵌入”族规和纠纷解决之中。乡村自组织资源非常丰富,是乡村治理的重要主体和法治推进的本土资源。法治嵌入乡村自组织主要有制度嵌入、规则嵌入以及行动嵌入三种方式。制度嵌入主要通过“行政权主导乡村自组织制度设计”机制实现;规则嵌入主要通过“正式规则的非正式转化”机制实现;行动嵌入主要通过“正式权力的非正式运作”机制实现。基于乡村自组织的“嵌入式法治”是当前乡村治理法治化的重要模式,也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中“治理有效”目标的关键。
【关键词】乡村治理 自组织 嵌入式法治
【作 者】陈寒非,男,法学博士,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文章来源:《第五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论文集(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