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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枫桥经验”作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东方模式”,始终能够顺应时代要求,回应重大实践难题,呈现出本土性、时代性、实践性特征。“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贯彻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坚持发挥政治优势,筑牢社会和谐稳定防线。“枫桥经验”不仅为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原创性的宝贵经验,而且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义治理道路、制度、文化、实践的拓展提供了原创性、引领性、可复制性的经验。在开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新时代,“枫桥经验”带来的启示是:更加注重联动融合,增强治理活力;更加注重开放共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共同体;更加注重以人为本,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方式,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更加注重运用大数据,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更加注重基础性制度建设,为社会治理长远发展奠基。
【关键词】枫桥经验 社会治理 自治法治德治 共建共治共享
【作 者】徐汉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暨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负责人,教育部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创新团队学术带头人,教育部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
邵登辉,该学校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治理法学
文章来源:《第五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论文集(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