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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辽宁贿选案看检察权的信任理论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1日 发布者: 点击次数:62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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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臧豪杰 任国征
     

            摘  要:信任具有悠久的思想文化传统,作为一种背景性因素而存在。现代信任研究发源于西方,并呈现出流派众多、异彩纷呈的现象,而且在不同的时期,其理论预设、理论重心、理论创见也各有不同。信任与检察权实施之间是一种复杂的关系。检察权实施调整的是对利益的分配,检察权实施效力的发挥一方面依赖于民众的认可与服从,这也可以被称之为检察权实施信任,也即检察权实施的合法性来源。中国传统信任呈现出“以亲属信任为特征的关系信任”特征。信任的种类众多,不同的信任所起到的社会效果各有不同,也即在国家利益、地方利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并不完全一致的背景下,信任在增加社会公共利益方面存在着偏颇性,损害了国家整体利益和检察权实施。
     

           关键词:信任文化 经济寻租 制度建设 检察权实施

     

     

    文章来源:《第三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论文集(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