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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雅茹
摘 要:监察制度的核心在于监察权的配置以及管理,国家监察体制的改革必然会涉及到监察权的配置问题。在对监察权进行溯源以及分析之后可知,当前行政监察型的配置方式并不契合监察权在现代监察制度中作为“第四权”的重要属性。尽管改革试点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监察权地位,提高了监察权职责,丰富了监察措施,跳脱了原有行政监察方式的制度桎梏。然而在后续的改革中仍然存在完善监察权独立性、如何建立制衡机构等问题。
关键词:监察权 配置 监察委员会 试点改革
文章来源:《第三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论文集(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