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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雨馨
摘 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国家监察制度的顶层设计,重大改革都要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在改革试点实践的前提下,理论基础要跟上步伐。《国家监察法》已经引起理论界和实践界的高度重视,《国家监察程序法》也势在必行。《国家监察程序法》在明确国家监察委的性质及职能前提下,以及在试点的实践指导下,要注意以下几大问题:第一、明确监察主体、被监察对象、立法目的以及基本原则等基本问题;第二、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职能管辖问题,主要分为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第三、监察委员会在行使监察权时的回避问题研究,包括回避的原因,回避的对象、做出回避决定的主体。第四、监察委员会的谈话、询问、讯问等十二项保障措施问题。第五、根据试点,监察委员会行使监察权具有监督、调查、处置等权力。第六、监察委会的法律责任明晰。
关键词:调查;监督;处置;保障措施
文章来源:《第三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论文集(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