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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文广﹡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摘 要:《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文中科学地提出了我国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理论命题的提出,不仅是我国依法治国道路上的里程碑,而且是当前及以后相当时间内我国法治方针的重要指导思想。具体来说,就是要从整体上进行把握,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义法治体系从制定、实施、监督以及保障等各个方面进行严格地规划和贯彻。必须要指出的是,这一切还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等等。笔者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义法治体系有着深厚的科学依据和理论支撑,有必要对其科学内涵、基本构成、战略意义以及当前形势下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行讨论和研究。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义法治体系;法治建构;问题研究;战略意义
文章来源:《第三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论文集(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