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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汉明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2日 发布者: 点击次数:709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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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治理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带头人,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教育部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创新团队学术带头人
     

     

        一、基本信息

        徐汉明,男,汉族,1951年10月生,湖北鄂州人,1969年2月参加工作,197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正厅级)。

        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

        华中理工大学经济法硕士,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首届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一级高级检察官,华中科技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省高级专家协会会员,国家检察官学院师资库入库人选,国际检察官协会、亚太地区法律协会会员,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国际刑法学会中国分会、中国刑法学会、中国诉讼法学会及检察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委员,湖北省检察学研究会会长,湖北省检察官文联主席,湖北省科技法学术委员会委员,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法律与公共政策研究院名誉院长。曾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检察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第八届、第九届省纪委委员,湖北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二、个人履历
        1979.9—1994.2先后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科长、办公室副主任(天门县(市)副县(市)长、政法委书记)、处长、副检察长
        1994.2—2012.6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检察委员会委员(2003.8获华中科技大学西方经济学专业博士学位;2003年、2007年连续当选第八届、第九届中共湖北省纪委委员)
        2012.6— 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研究基地、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负责人,教育部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创新团队学术带头人,教授、博士生导师,首届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个人
        三、社会任职
        2017年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滚动支持“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学术带头人
        中国法学会网络和信息法学会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法学会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会副主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研究基地负责人
        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负责人
        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负责人
        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刑法学会理事、诉讼法学会常务理事
        湖北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顾问
        湖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暨司法改革领导小组首席专家
        湖北省委、湖北省政府、湖北省政协法律顾问
        国际网络犯罪监管协会常务理事
        国际刑法协会中国分会理事
        国际检察官联合会会员
        亚太法律协会会员
        Journal of Financial Crime (JFC) and the Journal of Money Laundering Control (JMLC)杂志编审
        四、科研情况
        长期致力于社会管理法治建设、诉讼法学、检察学、刑事法学、土地公有产权制度创新理论、土地权利制度等领域的研究。 徐汉明教授在《中国社会科学》、《管理世界》、《经济社会体制比较》、《中国法学》、《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等权威期刊发表了高质量论文19篇,其中9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在《法学评论》、《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现代法学》等核心期刊发表了论文60余篇,其中4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转载。代表性著作有《中国农民土地持有产权制度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马恩“丹麦模式”中国化之路——农民土地持有产权制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社会治理法治研究》(法律出版社2018年10月)、《网络安全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16年9月)、《问题与进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法律出版社、2015年6月)、《法治中国建设略论》(法律出版社、2015年12月)、《检察官职务序列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17年1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