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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文婧 汪洋 谢陈 报道)城乡社区治理中动物文明建设法治化理论与实践专题研讨会于5月9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举行。来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浙江大学、浙江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山东大学多名学者以及实务界专家参加论坛。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研究员、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副院长杜建国主持本次会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研究员、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党支部书记姜公映发表致辞。姜公映说,开展动物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法治意义,由于我国动物保护法的缺位,动物文明建设已成为生态文明建设中一大短板,动物文明和社会文明进步的现实问题,亟待专家学者建言献策。他认为要构建具有鲜明特色的动物文明建设治理思路,要将“法治”“德治”“自治”“善治”有机融合,在动物文明建设进程中,充分发挥基层社区的优势,设立社区社会组织,与居委会、物业和业委会形成共同体开展居民自治活动,通过行动和宣传带动其他居民形成生态文明和动物文明社区风尚,并逐步影响其它社区文明风尚的形成,最终达致全社会文明风尚的形成。
杭州市钱塘新区白杨街道海天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蔡春宇致辞。蔡春宇热烈欢迎各位专家学者参与此次专题研讨会,她表示需要通过合作共建的形式,进一步唤醒社区居民文明养犬、科学对待流浪动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社区突破动物文明建设方面的瓶颈提供可能。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钱叶芳、杭州市委宣传部一级调研员康志友、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毕克来等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中动物文明建设法制化理论与实践作主题发言。
大家认为,动物文明是生态文明的下位概念,是生态文明的应有之义,同时也是精神文明的应有之义。在当下的文化和观念里,“动物”和“文明”尚未被有机地联系到一起。动物不文明表现很多,导致的社会治理问题主要有不文明养犬、虐待虐杀动物、遗弃动物等。充分利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动物文明建设法治化创建活动是改善上述现状的有效途径,从而形成自下而上建设动物文明的局面,从根本上解决围绕动物发生的社会问题,达到十四五规划提出的“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的目标,实现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2030年全球消除狂犬病的总目标。
与会人员还深入杭州市海天社区,对其开展动物文明建设法治化的实践活动作实地调研。
当天下午的研讨活动分设“社区生态文明和动物文明建设”理论与实践、“动物文明建设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与扶持”、“社区动物文明建设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诉求”三个主题学术研讨环节。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全兴,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高利红,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魏治勋,浙江财政大学法学院教授卢成仁等十多位专家学者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作学术交流。
本次研讨会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杭州钱塘新区海天社区动物文明建设协会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浙江大学公法研究中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动物法研究所(筹)、浙江众善公益事业发展中心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