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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第二届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学术研讨会在南京举办。来自国内政法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100余位专家学者出席论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徐汉明教授应邀出席并作主题发言。
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执行院长、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李力教授江主持会议开幕式。江苏省法学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主任、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院长、南京师范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主任公丕祥教授,江苏省政协副主席、江苏省法学会会长周继业同志,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文显教授分别致辞。
大会主题发言阶段由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李林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校长、西南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院长付子堂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沈国明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总编辑、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主任黄文艺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法学》主编、华东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胡玉鸿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中国法治研究院院长钱弘道教授、中国社会学会法律社会学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李浩教授等分别作了主题发言。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徐汉明教授应邀出席并作线上主题发言。徐汉明教授的发言以“人民检察事业 90 年:发展历程、制度优势及其效能转化”为题,他从人民检察事业的曲折发展历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显著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优势效能之转化路径三个维度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间检察事业的制度优势与效能。他认为,人民检察事业90年发展经历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萌芽探索,新中国成立后的创建型构及其停滞取消,伴随改革开放恢复重建,新时代成熟化定型化的创新发展四个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适时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科学回答了“破解政权更迭历史周期律”的时代之问;坚守“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构建新时代“四大检察”体系,型塑了新时代检察制度的“四梁八柱”,不仅开辟了新时代人民检察事业更高质量发展的新境界,而且开创了人类法治文明制度创设之先河。这一制度体系具有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彰显检察制度“人民性”的本质属性,“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双重领导”“一重监督”的组织制度,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运行机制,人民广泛参与司法监督司法之制度优势。检察制度优势转化为人民检察事业更高质量发展效能之基本路径是,以先进理论为引领,凸显制度根本效能;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发展,增强制度整体效能;挖掘法律监督“权力束”内涵,激活制度结构效能;深化综合配套改革,激发制度活力效能;构建检察“三大体系”,提升话语传播效能。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陈柏峰教授也应邀教授出席会议并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进高效的基层法治实施”为题发言。
本次论坛由江苏省法学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 南京师范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法治现代化研究》编辑部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