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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法学教指委”举行贯彻“两办”《意见》研讨会 “社会治理法学”团队应邀作创建新兴学科建设情况介绍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6日 发布者: 点击次数:6365次


教育部“法学教指委”举行贯彻“两办”《意见》研讨会

“社会治理法学”团队应邀作创建新兴学科建设情况介绍

(徐凯、付玉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新近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新时代改革完善高校法学院校体系、法学教育体系、创新发展法学理论研究体系,为党和国家培养大批急需高素质法治人才指明正确政治方向。为此,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近日在北京专门举办研讨会,专题研究贯彻落实举措,讨论高等法学教育贯彻落实“两办”《意见》的指导意见;审议法学专业(类)教学要点;教育部“法学教指委”主任徐显明围绕诠释贯彻《意见》作了领学专题报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副司长王启明莅临会议并作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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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委员徐显明教授在领学专题报告中指出,“两办”《意见》是二十大召开之后对我国法治建设描绘的新蓝图,具有极强的战略意义;法学高等教育要坚持参谋部、咨询团、指导组、推动队的定位。徐显明教授提出,各法学院校应勇担责任使命,牢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创新发展法治理论;为新时代以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保障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发挥文化交流与传承作用;发挥法学教育独有的塑造国家价值观功能;大学应该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伦理素质、人文和科学素质的人才。他特别指出,应突出政治标准,推进法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法学根底深厚、熟悉中国国情、通晓国际规则的高水平专兼职教师队伍,引导广大法学教师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建设一批高素质法学教育师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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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委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刘仁山教授出席研讨会,主持研讨会第二单元研讨,就法学专业类“国际私法教学要点”作主题报告。副主任委员周叶中教授、叶青教授、马怀德教授、黄进教授、王利明教授、房绍坤教授,委员刘艳红教授、孙佑海教授等19位专家作相关专业法学要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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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治理学院教授、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带头人徐汉明教授发言并介绍了社会治理法学学科的发展情况。他说,创新“社会治理法学”新兴学科,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中关于“培养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视野的学术话语体系,尽快把我国法学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建立起来”系列重要论述的抉择,是扎实贯彻两办《意见》,并服务于加快推进我国法学教育“三大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他说,创建新型学科统一思想难,凝练以跨学科知识融通为前提的知识体系难,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四型”卓越人才培养机制难,在我国著名法学家资深教授李龙先生、著名法学家张文显教授、著名法学家徐显明教授等精心指导,时任校长著名知识产权法学家吴汉东教授果断决策,时任党委书记张中华教授、栾永玉教授,校长杨灿明教授、党委副书记齐文远教授、现任党委书记侯振发加强领导,校领导刘茂林教授、姚莉教授持续支持,知名法学家方世荣教授、陈柏峰教授、法制史专家武乾、教育部杨剑波博士、徐立教授等全程参与,“社会治理法学”经历了2013年获批自主设置社会治理法学博士研究生专业方向,2015年设置硕士生研究方向;2021年,分管教学副校长刘仁山教授组织调研论证,提请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设立本科专业,并纳入2023年秋季本科生招生计划;争取湖北省委省政府重视支持,于2018年开展部省高校协同创新社会治理法治建设,2021年经批准与湖北6所高校共建社会治理法学本科专业;构建社会治理法学主体性原创性知识方面,2016年承担中宣部国家社科基金委托《社会治理法学原论》重大项目,2022年经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教育部法学召集人、著名法学家张文显教授主持评审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出版社将《社会治理法学概论》纳入新兴交叉学科系列教材,将于2023年6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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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汉明教授说,“社会治理法学”新兴学科建设耕耘十余载,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即:构建了“社会治理法学”原创性知识体系和教材体系;形成了 “2+1+3+4+N”“2+1+1+9+N”“5+28+17+12+55+6+6”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社会治理法学”新兴学科的课程体系;探索出了“学分+论文+能力”的新型人才培养与评价新机制;打造了一批“社会治理法学”高素质双导师队伍;输出了社会治理法治人才;坚持“以理论研究深化学科建设,以资政建言助推学科建设”,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提供资政建言服务,至今共中标承揽、接受委托等重大科研项目有175项,共向中央和省领导机关提供资政建言报告293份,获省以上机关采纳批示449件,其中时任党和国家领导人汪洋、韩正、王晨、郭声琨、王乐泉、李鸿忠、曹建明、周强、张军等批示128件,省部级领导批示159件;增强了“中国之治”国际传播能力,提升师生涉外交流能力,增强“中国之治”国际传播影响力。徐汉明教授还介绍了十多年来的主要做法,即:深入调研,凝聚创建新兴学科的共识;遵循规律,构建“社会治理法学”知识体系;整合资源、合理设置“社会治理法学”课程体系;突出特色,扎实推进教材体系建设;“四型”导向,探索人才培养与考评的新机制;专兼结合,打造高素质“双导师”教师团队;协同创新,打造“社会治理法学”话语体系传播高端平台;依托学科,提升资政建言服务水平;争取支持,为新兴学科创建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李树忠教授及相关学者出席了本次研讨会。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山东大学、厦门大学、东南大学、暨南大学、天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审计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新疆政法学院等国内知名高校法学院所派员参加了此次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