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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暨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年会在津召开 姚莉教授出席参与与谈、徐汉明教授发表感言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30日 发布者: 点击次数:1069次

(彭锐、付玉报道)第二十四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暨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年会近日在天津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表彰全国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和优秀集体,交流研讨法律监督现代化。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训秋出席会议分别作重要讲话,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主持本次会议。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守安应邀出席。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暨中南检察研究院院长姚莉教授荣获2022年度全国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并作为会议与谈专家发言;国家治理学院教授、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带头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暨应用理论研究基地主任徐汉明教授应邀参加会议发表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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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勇检察长强调,检察理论研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立足“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切实加强检察理论研究,阐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显著优势和鲜明特色,总结提炼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概念、检察观点、检察理论,努力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更好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理论支撑。要坚持从政治上着眼、法治上着力、理论上着笔,把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检察理论研究的根本命题,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检察理论研究的根本遵循,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作为检察理论研究的根本道路,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要紧紧扭住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检察工作中心任务,准确把握检察理论研究重点任务,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要进一步构建“大研究”工作格局,不断凝聚研究合力,提升研究质效。

在学术报告环节,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叶青教授作题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律监督现代化助推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专题报告,中国人民大学陈卫东教授作《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专题报告。与会代表在专题研讨环节中围绕“法律监督理念与体系现代化”“法律监督机制与能力现代化”开展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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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姚莉教授参与论坛与谈环节。她说,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背景下,职务犯罪办理的权力配置被重新定义,形成了“调查一公诉”一体衔接的新型职务犯罪追诉模式,相比于以往刑事诉讼程序内“侦查一公诉”衔接的顺畅性和便捷性,“调查一公诉”模式存在的规范性、效率性等问题对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产生一些影响。她认为,检察提前介入监察对于凝聚反腐合力、提高审查起诉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其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研究和解决。一方面是均衡发挥监检之间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功能,应既要明确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主要功能是发挥其在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方面的专业优势,也要防止其演变为联合办案。另一方面,应坚持程序法治原则,加强监察案件提前介入工作的规范性,为实务工作者更好地运用该机制提供指引;适时优化相关程序,为解决监检衔接问题提供更广的制度空间和智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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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治理学院徐汉明教授对本届年会的成功举办表示祝贺。他说,从2000年首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学者臣匠们精彩纷呈的知识饕餮,到2006年第六届南京年会贾春旺检察长题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深刻讲话;从2012年曹建明检察长在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暨第十三届检察理论年会上题为“以改革创新精神繁荣和发展检察理论”的精彩讲话,到2018年第十九届检察理论年会张军检察长以“坚定四个自信,深化检察理论研究”为主题,点燃检察理论滞后转型发展之火,检察理论研究的发展绿树长青、活水常涌。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首席大检察官应勇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是党在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伟大创造。本年会是一场步入新时代新征程加快推进法律监督现代化关键节点的理论盛会。徐汉明教授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是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坚持党的领导下新型国家权力结构“四梁”的重要一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更加定型成熟,其已构成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形态。他还认为,如何精准诠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基本命题、核心范畴、概念内涵,形成具有主体性原创性的中国式法律监督现代化知识体系,并为此提供智力支撑、学理解释、体系化构建,亟待广大政治学、法学、检察学等理论工作者与实务工作者凝聚合力、共同回答。他提出,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加强中国式法律监督现代化的理论研究。徐汉明教授还说,欣逢最好发展时期,检察理论研究天地广阔、大有可为。他认为,一个培养大法学家、大理论家、大检察学家的时代已经到来,保障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任务繁重,使命光荣。我们坚信,到2035年前,随着中国式现代化滚滚向前的奔涌浪潮,一批傲立潮头的“济世”“惠民”“安帮”的中国式检察学巨匠将会诞生,他们将在保证法律法令统一正确实施,释放法律监督效能的同时,传播“中国之治”检察制度优势,向世界展示国家治理新形态的中国式检察之优良样态,并能以中国式法律监督现代化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

出席本届年会的有最高检检察研究基地负责人;相关专家学者;中国法学会相关负责人;最高检有关部门负责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代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