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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社会治理法学为基 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1日 发布者: 点击次数:516次

(朱永康 报道)10月10日下午,武汉合缘绿色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徐维烈,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香港长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虞建卫,香港长发基金合伙人骆新中一行莅临“中心-研究院”考察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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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带头人、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首席专家徐汉明教授,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徐锦文,院长助理兼发展部部长汪洋出席调研活动并参与座谈。座谈会由院长助理汪洋主持。


    汪洋代表中心-研究院对调研团的来访表示热烈欢迎,并就中心-研究院发展历程、智库建设、科研成果、人才培养、国际交流及咨政建言情况向调研团一行作了汇报。徐锦文副院长向调研团介绍了社会治理法学“三大体系”建设情况及取得的社会成效。徐汉明教授向调研团阐述了社会治理法学中有关“法治化营商环境指标体系”的内容,提出了以此指标体系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措施与路径。

    座谈会中,来访的企业家就自身经历和感触与徐汉明教授和徐锦文副院长就企业党支部建设、法治化发展、法治人才培养等实际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后期与中心-研究院开展企业法治建设、企业法治研究、企业法治人才培养、企业法治服务等事项达成了共识。

    会议结束后,徐汉明教授分别向调研团成员签名赠送了由中心-研究院专家团队编写的首部社会治理法学专业教材——《社会治理法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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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研究院综合管理部、科研部、宣传部、国际交流部有关负责同志及社会治理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参加此次座谈。


    编辑:姜公映

    审核: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