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后强制修改工作的通知》,现对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检测与双盲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
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原则上应至少在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前两个月完成,即在2020年1月16日前全部完成。各培养单位应当做好预答辩记录,填写《预答辩记录本》和《预答辩记录表》。2020年3月10日前将《预答辩记录本》、《预答辩记录表》和《申请学位名单》纸质版提交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文治509室。《申请学位名单》电子版由各申请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填写,博士研究生以个人为单位、硕士研究生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后于2020年3月10日前发至张申鹏老师邮箱(252303236@qq.com)。
所有博士、硕士在通过预答辩后,方可提交论文检测和双盲评审。各培养单位通过预答辩来诊断论文可能存在的问题,以期进一步修改与完善。预答辩程序与正式答辩相同,可以由校内外3-5位同行专家组成(不含参加答辩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且选自校内本导师组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预答辩委员会主席一般应由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担任。已取得硕导资格的讲师可以作为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会成员。在预答辩环节,导师列席旁听,但不能担任专家组成员。
预答辩委员会应开展专业硕士学位论文与实习报告有关联性审查。鼓励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实习中寻找学位论文选题,根据实习报告撰写学位论文。如无公开发表的前期科研成果作支撑,原则上不应接受专业硕士研究生选择理论导向型选题,以体现其培养特色、方向与学术学位硕士的区别。
预答辩委员会应全面审查学位论文的规范性和创新点,经充分讨论后对论文做出综合评价,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做出预答辩“通过”或“未通过”的结论。对预答辩未通过的学位论文,申请人应根据参加预答辩的专家和导师意见对论文做相应修改,半年后可再次提出预答辩申请。预答辩未通过的论文不能进入正式的学位申请程序。
二、学位论文检测、双盲评审工作
(一)学位论文检测
自2019年起,中国知网将向我校所有博士、硕士毕业生免费提供一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机会。学位办将为法学院分配账号,并按照预计毕业生人数向各学院账号配备对应的检测次数。法学院将于2020年3月12日前完成答辩前论文的自检工作。为避免资源浪费,本次答辩前检测以学院自检为基础,学位办仅对学院自检超标的论文进行复查。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均不得超过15%。其中,答辩前论文检测:15%≤论文复制比<30%的,可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后需再次进行检测,若仍超过15%,经同行专家确认,推迟半年申请答辩;30%≤论文复制比<50%的,经同行专家确认,推迟半年申请答辩;论文复制比≥50%的,经同行专家确认,推迟一年申请答辩。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应于结果下发的3日内,由个人提出申请并说明原因,经导师、导师组和学院审核后,报学位办申请复检。
(二)学位论文双盲评审
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采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心“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进行。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实行双盲评审,通过检测的硕士学位论文,以二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为单位,由各培养单位选派1名学生代表前往研究生院,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随机抽取参加盲评。抽盲评时间另行通知,参与抽盲评的学生代表名单请于2020年3月16日前提交学位办。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中南大学位字〔2018〕8号)第十条规定,在当次双盲评审中存在指导学位论文未通过的导师,在下一轮申请学位时所指导的全部研究生学位论文须无条件参加双盲评审。出现以下情形的导师,所指导全部研究生学位论文须参加2020年上半年双盲评审:(1)在2019年下半年双盲评审中存在指导学位论文未通过的;(2)在2019年上半年双盲评审中存在指导学位论文未通过,且指导的研究生未参加2019年下半年双盲评审的。
(三)学位论文及盲审材料的提交
自2019年9月起,各类别研究生在提交学位论文检测时直接提交学位论文盲审版本,学位办将直接对学位论文盲审版本进行检测。法学院学位论文及盲审相关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3日,逾期提交产生的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所需提交的材料包含:
1.学位论文定稿电子版(PDF文件格式)
学历教育博士、硕士研究生(双证)检测和盲审论文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提交,不需重命名;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单证)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由各学院汇总后提交学位办,论文命名规则为“10520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PDF”(学校代码与学科代码学号之间用下划线“_”号连接;LW是字母,不是论文题目,如10520_081202_100012013120001_LW)。
学位论文中,所有涉及到的作者信息和导师信息的内容均不得出现在提交的学位论文材料中,包括作者姓名、导师姓名、致谢、已发表论文中的作者和导师姓名等。
2.学位论文汇总数据表
三、其他情况说明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0年上半年学位论文检测、双盲评审程序及工作日程安排》、《申请学位名单》、《学位论文汇总数据表》和《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评审材料提交命名格式要求》、《预答辩记录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位模块操作手册》等材料详见附件。
2.参加双盲评审的博士论文、硕士论文可不再参加同行专家通讯评阅。对于未抽中双盲评审的硕士学位论文,各学院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格把关,确保论文质量。
3.请各学院(中心)通知全体研究生,并提请全体导师注意:所有学位论文作者在认真学习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基本精神的前提下,按学校《研究生论文撰写规范》(中南大学位字〔2017〕18号)要求(含格式与注释要求)撰写与完善论文。
4.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5〕21号)的相关文件精神,鼓励硕士生导师主动推荐所指导的学术硕士学位论文参加双盲评审,以免在申报博导资格时因缺乏硕士学位论文盲评成绩而丧失申报博导资格。对于缺乏近两年学术硕士学位论文盲评成绩的硕导,校学位办将其指导专业硕士学位论文成绩加入申报博导资格专业所在一级学科学术硕士盲评成绩中计算排名。
法学院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在法学院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