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研究生:
为发展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6〕9号)精神,我校决定开展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对象为取得学校学籍、档案转入我校的大陆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休学、退学、延期毕业的研究生除外。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取得博士学籍当年,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第二年起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二、评审原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严禁弄虚作假。
三、指标分配与奖励标准
2019年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博士生5名,硕士生23名。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年每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年每生2万元。
四、申请条件及评审办法
参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6〕9号)、《2013年、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校评审工作会议纪要》(附件2)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成果积分计算办法》(中南大研字〔2019〕7号)(附件3),《法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附件8)
期刊分类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核心期刊目录》(附件4)为基本依据。
五、工作安排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正反面打印,连同支撑证明材料,于10月14日前交文治楼502办公室,法学院将于10月15日—21日进行初评和公示。国奖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