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等文件规定,在复试前必须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特别要加大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调剂录取等招生类型考生的审查力度,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现就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具体事宜说明如下:
1.考生须交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附件下载地址:http://law.zuel.edu.cn/2019/0317/c3752a211839/page.htm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