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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郭倩 刘萌
3月6日下午,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二楼会议室,由承担教学任务的法学博士后叶强老师对社会治理法学原论进行试讲。试讲由徐汉明教授主持,陈柏峰教授、戚建刚教授、武乾教授、陈子远老师、魏怡然老师出席。
叶强硕博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师从焦洪昌教授,是德国汉堡大学法学院与中国政法大学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2017年招录的博士后,在《人民论坛·学术前沿》等核心期刊上发表过多篇文章,参加过多项重大课题的研究。
叶强老师为试讲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他对社会治理法学的调整对象、基本原则、法律地位、中国社会社会治理制度史以及社会治理法的评估等内容进行了精彩讲解。
试讲结束后,各位教授对叶强老师在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了现场点评与指导。徐汉明教授指出,第一,要从身边事切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第二,社会治理法学的教学,应重视运用案例。第三,要宣讲和阐释构建社会治理法学这个新学科的现实意义。目前社会治理法学人才的匮乏,这也是学生学习这一专业的巨大动力之一,借此提高学生学习的热情。陈柏峰教授、戚建刚教授、武乾教授、陈子远老师、魏怡然老师也肯定了叶强老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优点,对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具体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