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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课堂教学秩序管理,切实保证课堂教学质量,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听课制度(试行)》(中南大研字〔2016〕1号)(以下简称《听课制度》试行,详见附件1),研究生院将会同各学院(中心)在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对研究生课堂进行检查。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1周—第4周(即2017年9月3日—9月30日)
二、检查方式
研究生期初教学检查采取各院自行组织检查为主,研究生院抽查为辅的方式。
(一)研究生院、各学院(中心)根据《听课制度(试行)》组织研究生校级听课人员、院级听课人员开展广泛的听课活动。研究生院培养与督导办工作人员、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负责协调、服务并定期汇总通报听课评价情况。
(二)研究生教学督导员检查。督导员对各学院研究生教学、培养情况进行检查,各学院要对督导员的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
(三)各学院(中心)要通过召开教师和研究生座谈会、组织观摩教学和现场检查等方式,详细了解教师教学情况、研究生学习情况、论文指导以及教学管理情况。
三、 检查内容
(一)抽查听课的要求。期初听课覆盖本学期开设的所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公共课、专业课、研究生开题、答辩报告会等。各学院和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抽查课堂比例应保证在本单位所开设研究生课堂的40%以上。具体抽查听课的内容详见《听课制度(试行)》或听课记录本。
(二)教学秩序及效果。主要检查教师是否按照教学安排进行授课,是否有教师误课、迟到、随意调课、减少学时及随意更换教学内容;检查课堂教学秩序,对学生迟到、早退及课堂教学效果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检查过程资料学院自行留存,对于新开课程及开新课的教师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授课质量。
(三)教学大纲。重点检查每门课程是否有教学大纲,要求教师要能够根据学科发展及研究生培养要求及时对大纲进行修订。
(四)教学改革。重点检查为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采取的措施、手段以及效果,任课教师能否根据学科发展,将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充实到教学内容中,不断更新课程内容;是否运用先进手段对教学方式、方法进行改革。鼓励教师之间相互听课,互相学习。
(五)文添楼教学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以及教室资源、环境卫生等情况。
四、检查的有关事项和报送要求
(一)各学院(中心)务必要高度重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自身教学管理职能,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并对教学督导的检查做好配合及协助,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地做好此项工作。
(二)各听课人员应如实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听课记录本》,研究生院、各相关学院(中心)负责整理汇总,并填写《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听课一览表(1-4周)》(样表见附件3)。
(三)听课人员在听课过程中可以进行点名抽查,抽查结果将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即课堂缺勤率超过1/3的取消其课程考试资格。
(四)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听课工作,适时公示听课情况,开展研究生评教、示范课程观摩等工作,详细了解教师教学情况、研究生学习情况、论文指导以及教学管理情况等。通过检查,总结推广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的经验,发现教学示范课堂,找出研究生培养过程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加强教学工作的建议,以确保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欢迎各培养单位向培养与督导办推荐研究生教学示范课堂。
(五)在抽检过程中,对违反教学管理规定的行为,学校将予以通报;造成教学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本年度抽检听课结果也将作为对学院(中心)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本学期研究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总结表(样表见附件2)及《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听课一览表(1-4周)》(样表见附件3)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请于2017年10月12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与督导办公室卫瑾。纸质版应有本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