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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法学专业硕士生导师 陈柏峰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5日 发布者: 点击次数:3052次
  • 姓名: 陈柏峰 

    性别:

    教师职称: 教授

    专业: 陈柏峰 

    学历: 博士研究生

    学位: 博士

    硕导:

    博导:

     

    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理论法学系

     

    现任职务:

    个人简历

     陈柏峰,男,1980年生,湖北咸宁人,法学博士,汉族,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2002.6)、法学硕士(2005.6),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社会学博士(2008.6),香港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11.6-7),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12.9-2013.9)。
     

    社会任职

    中国法理学会理事,中国社会学会法律社会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家庭社会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中信改革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研究方向

    法理学、法律社会学、基层治理问题
     

    代表著作

     在《法学研究》《社会学研究》《政治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开放时代》等杂志发表论文、书评、调研报告70多篇,其中CSSCI杂志收录60多篇,SSCI杂志收录1篇,《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20多篇。出版《乡村江湖:两湖平原“混混”研究》《乡村司法》等学术专著4部。
     

    重大贡献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教育部项目、霍英东基金基础性研究项目等省部级以上项目10项;获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013)、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013)、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优秀调研成果奖(2015)等省部级以上奖项6项;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2)、湖北省青年英才计划(2014)、湖北省第四届十大中青年法学家(2014)。
       在基层执法、乡村司法、信访制度、农地法律制度、农民自杀、乡村混混等领域的研究中有所创新,提出了乡村社会的“结构混乱”、乡村司法的“双二元结构”、信访的“分类治理”、农民地权诉求的结构、农民价值等中层概念或解释框架。研究成果得到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好评,在法学、社会学、政治学等领域获得了跨学科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