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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法学专业硕士生导师 徐汉明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5日 发布者: 点击次数:756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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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徐汉明

    性别:

    教师职称: 教授

    专业:

    学历: 博士研究生

    学位: 博士

    硕导:

    博导:

     

    单位: 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

     

    现任职务: 院长

    个人简历

    华中科技大学经济法硕士,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博士,师从中国发展经济学之父张培刚教授。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首届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一级高级检察官,国家检察官学院师资库入库人选。曾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检察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第八届、第九届省纪委委员,湖北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社会任职

    教育部创新团队社会治理法治建设首席专家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研究基地负责人
    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负责人
    湖北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
    国际检察官联合会会员
    国际刑法协会理事
    中国法学会理事、刑法学会理事、中国检察学会理事、诉讼法学会、民法学会常务理事
    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委员
    湖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首席专家、省委法律顾问
    广东省反腐败领导小组首席专家
     
     

    研究方向

    诉讼法、检察制度、社会治理法学、农民土地产权、网络社会治理
     

    代表著作

    徐汉明教授长期致力于社会治理法治建设、诉讼法学、检察学、刑事法学、土地公有产权制度创新理论、土地权利制度等领域的研究,今出版著作30余部,在《管理世界》、《经济社会体制比较》、《中国法学》、《法学评论》、《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等权威、核心期刊发表了高质量论文200余篇。徐汉明教授90多项调研咨询报告被中央领导、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中央政法委、教育部、中国法学会等部门领导采纳批示,多次被湖北省委、省政府、省政协先后以《决策参考》、《参阅件》、《专题报告》、《议政建言》形式刊发采纳。徐汉明教授参与党的十七大“关于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加强执政执法队伍建设”, 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法律保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国法学会专家组成员承担“依法行政、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等重大调研成果分别被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十八大四中全会决策吸收采纳;《完善农民土地财产权利体系保护法律制度》被教育部高校智库专刊2015年第42期、广东省、湖北省委办公厅分别指示采纳,由中国法学专报中央领导,获得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批示,与杨灿明教授、张德淼教授合撰的《关于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的若干建议》,中国法学会专报中央领导,获得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批示。
     

    重大贡献

    徐汉明教授中标承揽及接受委托的科研项目超过20多个,其中包括教育部2014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司法管理体制改革研究》(项目编号:14JZD02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14年度特别委托项目,《<网络安全法>立法研究及草案起草》(项目编号:14@ZH013));司法部2014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社会治理法治研究》(项目编号:14SFB1001);教育部2013年度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社会管理法治建设》(项目编号:IRT13102);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项目《司法文明百科全书》子项目—“司法制度卷”编写工作;教育部2013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现代公有产权新型模式:中国农民土地持有权制度构建研究》(项目编号:13YJAZH109);中组部高检院委托项目:《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及工资福利退休制度》(项目编号: )湖北省委委托项目:《“法治湖北”考评指标》、《县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考核实施方案》、《法制湖北省情手册》、《具有伟大斗争特色的法治湖北》、《中国现代治理模式》等。
    徐汉明教授多次代表学校率领团队参加联合国以及世界知名国际组织召开的会议,如联合国第13届预防犯罪与刑事司法大会、国际反贪局联合会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剑桥国际反经济犯罪论坛、国际反腐败缔约国大会等并发表主题或专题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