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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法学专业研究生必修环节考核的相关说明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7日 发布者: 点击次数:806次

一、关于考核内容的说明

1.请同学们认真阅读《法学院研究生必修环节考核手册》。研究生必修环节考核设置了三个部分:入学教育、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每一部分均需达到“合格”(60分)以上等级才能获得相应学分,只有获得相应学分才能正常毕业。创新创业以及社会实践部分要求有所降低,具体可见手册P4-5第五、六条内容。

2.三个考核内容的“合格”标准,请同学们参考手册,做好合理规划

及相应记录,保存相应证明材料。

  1. 针对三个考核内容的分值,每个学期将进行班级、院系审核,大家尽量在第五学期就完成相应分数并请大家保存好手册。
  2. 请各位同学参加完相应环节的活动后,自行在手册P6-8页按要求填写。(在公示期满后填写)
  3. 请假不予以赋分

二、关于班级统一考勤记录方式的说明

1.入学教育环节、“创新创业环节中的学术交流活动部分”,由班级进行统一考勤记录。

2.每次活动班委会做好相应记录,活动结束后将在班级 qq 群、微信群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3日,如存在任何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提出,逾期不再受理。异议处理完毕后,将重新进行公示,公示期间重新计算。

3.参加讲座等其他活动必须是校级、院级或者班级统一组织的才予以赋分,校外的讲座必须是官方通知的。请同学们主动向进行备案,不主动备案超过参加活动3日的不予登记,备案后同样会在班级进行公示。

在此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向王丽聪提出。

 

                                         2020年11月16

一、关于考核内容的说明

1.请同学们认真阅读《法学院研究生必修环节考核手册》。研究生必修环节考核设置了三个部分:入学教育、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每一部分均需达到“合格”(60分)以上等级才能获得相应学分,只有获得相应学分才能正常毕业。创新创业以及社会实践部分要求有所降低,具体可见手册P4-5第五、六条内容。

2.三个考核内容的“合格”标准,请同学们参考手册,做好合理规划

及相应记录,保存相应证明材料。

  1. 针对三个考核内容的分值,每个学期将进行班级、院系审核,大家尽量在第五学期就完成相应分数并请大家保存好手册。
  2. 请各位同学参加完相应环节的活动后,自行在手册P6-8页按要求填写。(在公示期满后填写)
  3. 请假不予以赋分

二、关于班级统一考勤记录方式的说明

1.入学教育环节、“创新创业环节中的学术交流活动部分”,由班级进行统一考勤记录。

2.每次活动班委会做好相应记录,活动结束后将在班级 qq 群、微信群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3日,如存在任何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提出,逾期不再受理。异议处理完毕后,将重新进行公示,公示期间重新计算。

3.参加讲座等其他活动必须是校级、院级或者班级统一组织的才予以赋分,校外的讲座必须是官方通知的。请同学们主动向进行备案,不主动备案超过参加活动3日的不予登记,备案后同样会在班级进行公示。

在此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向王丽聪提出。

 

                                         2020年11月16

一、关于考核内容的说明

1.请同学们认真阅读《法学院研究生必修环节考核手册》。研究生必修环节考核设置了三个部分:入学教育、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每一部分均需达到“合格”(60分)以上等级才能获得相应学分,只有获得相应学分才能正常毕业。创新创业以及社会实践部分要求有所降低,具体可见手册P4-5第五、六条内容。

2.三个考核内容的“合格”标准,请同学们参考手册,做好合理规划

及相应记录,保存相应证明材料。

  1. 针对三个考核内容的分值,每个学期将进行班级、院系审核,大家尽量在第五学期就完成相应分数并请大家保存好手册。
  2. 请各位同学参加完相应环节的活动后,自行在手册P6-8页按要求填写。(在公示期满后填写)
  3. 请假不予以赋分

二、关于班级统一考勤记录方式的说明

1.入学教育环节、“创新创业环节中的学术交流活动部分”,由班级进行统一考勤记录。

2.每次活动班委会做好相应记录,活动结束后将在班级 qq 群、微信群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3日,如存在任何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提出,逾期不再受理。异议处理完毕后,将重新进行公示,公示期间重新计算。

3.参加讲座等其他活动必须是校级、院级或者班级统一组织的才予以赋分,校外的讲座必须是官方通知的。请同学们主动向进行备案,不主动备案超过参加活动3日的不予登记,备案后同样会在班级进行公示。

在此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向王丽聪提出。

 

                                         2020年11月16

一、关于考核内容的说明

1.请同学们认真阅读《法学院研究生必修环节考核手册》。研究生必修环节考核设置了三个部分:入学教育、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每一部分均需达到“合格”(60分)以上等级才能获得相应学分,只有获得相应学分才能正常毕业。创新创业以及社会实践部分要求有所降低,具体可见手册P4-5第五、六条内容。

2.三个考核内容的“合格”标准,请同学们参考手册,做好合理规划

及相应记录,保存相应证明材料。

  1. 针对三个考核内容的分值,每个学期将进行班级、院系审核,大家尽量在第五学期就完成相应分数并请大家保存好手册。
  2. 请各位同学参加完相应环节的活动后,自行在手册P6-8页按要求填写。(在公示期满后填写)
  3. 请假不予以赋分

二、关于班级统一考勤记录方式的说明

1.入学教育环节、“创新创业环节中的学术交流活动部分”,由班级进行统一考勤记录。

2.每次活动班委会做好相应记录,活动结束后将在班级 qq 群、微信群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3日,如存在任何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提出,逾期不再受理。异议处理完毕后,将重新进行公示,公示期间重新计算。

3.参加讲座等其他活动必须是校级、院级或者班级统一组织的才予以赋分,校外的讲座必须是官方通知的。请同学们主动向进行备案,不主动备案超过参加活动3日的不予登记,备案后同样会在班级进行公示。

在此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向王丽聪提出。

 

                                         2020年11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