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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1-2022 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5日 发布者: 点击次数:785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根据上级教育部门要求和学校《关于2021 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安排的通知》,为确保研究生教学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时间安排

    2021-2022 学年第一学期拟于9 月6 日(第1 周星期一)正式开课,请任课教师与研究生及时查看个人课表,做好开课前准备工作,按时开展教学活动。

二、教学准备工作要求

     各培养单位应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做好常态化防控线上和线下教学两手准备。

(一)线下教学准备

    1.除利用慕课平台采取线上教学的课程、经学校审批同意实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课程外,学校本学期所有理论课、实验课及校内实践环节原则上全部线下进行。

     2.课堂内部分学生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返校的,应做好线下教学、线上同步的准备,即到校学生线下授课,未返校学生在线同步学习。研究生院将相关课堂信息单独发送给各开课单位,由开课单位通知任课教师,并安排研究生协助任课教师开展线上辅助(相关说明详见附件2)。

    3.线下教学应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规定。

(二)线上教学及线上线下融合教学准备

   1.课堂类型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课堂,可采取线上教学或线上线下融合教学:

(1)已在线上教学平台公开上线的MOOC 课程或SPOC 课程,按照课程大纲安排开展教学活动。

(2)因疫情影响,任课教师或全部学生无法按时返校的课堂,由开课单位统筹做好教学任务安排,任课教师进一步优化教案,尽量将课程区分出适宜线上教学的内容,在教师和学生返校前开展线上教学。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规模、教学特点等因素,合理选择线上授课平台。

2.开课要求

   对于拟采用线上教学或线上线下融合教学的课堂,开课要求如下:

(1)申请及审核

任课教师填写《研究生课程线上教学、混合式教学信息登记表》(附件2),于9 月2 日前提交至开课单位审核。教学大纲有调整的,应同步提交调整后的教学大纲。

(2)线上教学备案

开课单位将审核通过的课堂汇总表报送至研究生院备案。请于9 月3 日前将汇总后的《研究生课程线上教学、混合式教学信息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通过OA 邮件发送至研究生院-刘桐。

(3)开课信息发布

任课教师建立课程QQ 群或微信群,开课单位和研究生院通知相关研究生加入课程群,任课教师在群内发布开课信息。其中,授课对象若仅涉及某一特定专业(班级),可将任课教师加入到学生班级群内。

(4)课程考核

任课教师负责课堂签到、考核和成绩录入,如若采用电子试卷、电子论文等方式考核,任课老师应在录入成绩后,将电子版试卷发送至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由学院统一刻录光盘,与其他纸质试卷一同保存。

三、其他事宜

(一)各开课单位应将线上教学作为常态化手段进行准备,全面掌握所开课程具体情况,认真开展教学准备和教学检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二)确有困难不具备授课条件的课程,开课单位须说明原因,同时及时通知到学生,做好后续补课方案,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相关安排如有调整,研究生院将另行通知。

 

附件:1.研究生课程线上教学、混合式教学信息登记表

2.线上辅助教学说明

研究生院

2021 年8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