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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
产业帮扶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本文借用社会结构与激励约束相容理论,分析鄂摘要: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村政府主导、公司主导、中农主导三种产业帮扶类型的运作过程、产业效果与发展困境。从实践来看,三种产业帮扶模式基于“委托-代理”关系取得部分激励相容,但同时存在不同程度的代理困境与发展短板。其中,政府主导型具有普惠性强、资源充沛等优势,但易陷入行政约束短缺与政策激励失效之困境,公司主导型具有产业发展灵活、高效等优势,但易因经济逐利性引发剩余索取权之困境:中农主导型内嵌于村庄自然环境与文化基础,具有较强的内生动力与长远的发展空间,但存在市场激励不足、政策资源过少、产业发展后劲不足等困境。实现多元产业帮扶模式的协调发展,还须以推动约束机制向激励机制转化为抓手,持续克减自然环境、社会文化等因素的制约作用,激发政策支持、市场效率等因素的激励效用,促使二种产业帮扶模式在主体博弈中实现激励相容,进而最大限度地发挥产业帮扶在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农村产业帮扶;产业类型;产业成效;激励相容约束
基金资助: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重点课题“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指导作用研究”(21SFB1002);
发表于: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22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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