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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 | 2016-03-16 16:17
随着社会转型期的不断深入,社会中不稳定因素大大增加,任何可预见或不可预见的风险、利益纠葛、甚至寻求情绪宣泄出口或表达诉求与主张的行为都具有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可能。而群体性事件也越来越成为影响社会安定和阻碍改革发展的重要因素。 本报告基于大数据对2015年具有代表性的群体性事件进行了数据挖掘,分析认为:就时间分布,2015年群体性事件发生分布时间相对均匀,与往年无异;而就地域分布来看,广东省仍为群体性事件的频发地区。此外,云南、内蒙古、新疆、西藏等边疆地区的群体性事件发生频率相对较低,但事件规模普遍较大,对社会稳定、甚至民族和谐易造成不良影响。 与此同时,2015又是深化转型过程中的关键一年,国际与国内形势空前复杂,再加上互联网等新技术形塑社会的变革愈益深入,使得本年度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在普遍具有的上述共性特征之外也出现诸多值得关注的新特点: 一、从事发领域来看,民间金融、劳资纠纷、互联网专车是本年度群体性事件的高发领域 2015年,群体性事件虽然仍然广泛分布在土地征用、劳资纠纷、环境污染、事故维权、房产纠纷、医患冲突等多个领域,但民间金融、劳资纠纷和互联网专车所诱发的群体性事件尤其值得关注。 民间金融方面,本年度,泛亚、MMM、卓达等借贷机构利用准入门槛低、缺乏监管等条件,推出名目繁杂的理财产品,依托互联网平台,频频打出“金融创新”的旗号,以远远高于存储利率的利息来吸引投资者,成为诈骗、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的温床。 此类借贷活动涉及人数众多、地域广泛、金额异常庞,再加上具有一定隐秘性,导致危机潜伏期时间长、影响波及面广。例如,据证券时报网,泛亚事件“牵涉全国20个省份、22万名投资者、总金额达400亿元”。一旦事发,各地投资者因利益诉求的一致性,一般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缔结,组织形成维权团队,通过线上、线下的活动寻求舆论关注,并通过信访等方式,给相关政府部门制造舆论压力。期间,投资者还常和负责处置的政府部门发生冲突,一旦处理不当,会令事件演化、升级,引发群体性维权事件。其中泛亚事件、MMM、卓达等事件,就是典型样本。如果不积极防范此类金融风险,其后果危害之大,波及范围之广,远远超过其他行业风险。 除了民间金融领域问题多发外,因企业转型升级、用人单位搬迁、社保补缴等问题,劳资纠纷也成为群体性事件的多发领域。 如,2015年3月,东莞裕元鞋厂3000人再次罢工,要求提取公积金;2015年10月,中兴、华为的一级供应商,深圳福昌电子公司宣布倒闭,3800位工人进行维权。 此外,互联网对传统行业的改造也引发了相关利益群体的对抗行为,表现最为突出的当属互联网专车引发的争端。 2015年4月以来,全国多地都发生了交通管理部门、出租车公司及司机和基于“互联网+”技术与平台整合城市内部各种交通资源、用以出租服务的打车移动出行平台的冲突,随着矛盾的复杂化,至6月中旬,武汉和广州的冲突甚至升级酿成了群体性事件。一方面,交通部及各地政府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均认为优步专车将私家车纳入公共交通运营范围属非法经营行为;另一方面,网络舆论却认为,优步的专车服务打破出租车牌照垄断的局面,缓解了“打车难”、司机拒载等问题。 二、群体性事件链式传导效应突出,参与者制造影响与压力的手段方式升级。 由于传统群体性事件处置的路径依赖,群体性事件处置陷入“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怪圈,导致群体性事件参与者往往以“闹大”为主要行动目标。从本年度来看,这种逻辑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但事件参与者为了扩大事件影响,采用的方式与手段进一步升级,造成的社会影响更加恶劣。 首先,某些群体性事件除了在政府门口聚集、堵塞城市主干道等方式外,甚至采取拦截高铁等极端方式。例如, 其次,某些群体性事件通过攻击媒体与公众人物,达到“闹大”目的。例如,据中华网报道,在泛亚事件中,有维权者将矛头指向中央电视台,称其财经频道曾经多次为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制作专题报道,令不少观众对这间名不见经传的公司信心大增。一些曾支持泛亚模式的公众人物,如宋鸿兵、茅于轼、郎咸平和吴法天等频遭舆论指责,宋鸿兵甚至遭到不明人士攻击。 此外,某些群体性事件参与者会与境外媒体合作,通过“抗议表演”、行为艺术等方式制造国际影响力,抹黑我国形象。例如,经公安机关查明,在黑龙江庆安、江西南昌、山东潍坊、河南郑州、湖南长沙、湖北武汉等一系列热点事件中,众多伪“访民”在政府部门门口或者公共场所举牌抗议过程中,都有专人负责拍摄现场情况,第一时间发到微信里,同时整理发到境外网站。随后,一些网络大V进行评论、转发,从而给当地政府造成强大的舆论压力。 三、线上线下联动,群体性事件组织化呈现互联网+特点。 本年度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均呈现组织严密的特点,重特大群体性事件基本上都有人策动、准备充分,有为首者或骨干从中进行串联、指挥和操纵。有相当数量的群体性事件酝酿之初就成立了自发的组织。在信息联络与社会动员上,社交媒体的运用程度越来越高,伴随着新媒体与群体性事件的互动性愈加紧密,越来越多的群体性事件通过线上组织形成了策划、招募、安排、总结甚至发放报酬的一整套流程,线上安排与线下实施的同步推进,重大群体性事件的组织已经呈现出典型的互联网+特点。 例如,根据媒体披露的黑龙江庆安枪击案调查,在该事件中,“维权”律师率先发难、网络推手制造话题引爆舆论、伪“访民”线下围观扩大影响、部分媒体不明真相跟风炒作,已经成为众多维权类群体性事件的一般模式。 在这些事件中,社交媒体成为参与者扩大影响、募集资金、进行个人品牌塑造与推广的平台。不仅如此,参与者不仅线下定期组织聚会、聚餐,交流“经验心得”,商讨行动计划,而且还通过微信、QQ群和“电报”等即时通讯工具沟通联络,进行煽动策划、开展业务培训。类似的群仍有很多,有的以热点事件命名,有的以行动目标命名,有的以共同利益命名。 在海南美兰事件中,为了阻止海口市某花园的建设,部分人士也是通过微信组织煽动海口市美兰区某镇万余名群众在菜市场集会示威、罢市,导致该地发生了大规模打砸抢的群体性事件,造成了及其严重的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 四、群体性事件经由互联网传播易进入公众视野,舆论反转频频出现。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互联网对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结构性影响日益深入,部分组织机构对于互联网的不适当运用,为群体性事件的滋生提供了土壤,部分参与者利用互联网上的各类新媒体应用提升了社会动员的广度、深度和力度,进而加大了群体性事件的负面影响。 鉴于上述挑战,建议加强对互联网与社会抗争的学术研究,掌握其中规律。此外,可以学习欧美发达国家经验,建立警察、消防、医疗、军队等部门或体系间的共通的、一元化的指挥框架,重视发挥所有部门的协力,而不仅仅是强调警察部门的作用和功能。特别是探索群体性事件指挥管理框架设置的标准化和模块化;探索现场指挥职权划分、管理程序、形象标识等管理流程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探索前方指挥与后方指挥、多部门协调、信息管理等整个管理体系的一体化和科学化。 附:2015年度主要群体性事件(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