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汉明教授应邀参加湖北省 “双基强化、三治 融合”基层社会治理(宜都)试点动员会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2日
发布者:
点击次数:428次
(通讯员 张倩)9月10日,湖北省推进“双基强化、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宜都)试点动员会议在宜昌宜都召开。
上午,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永纲出席动员会并讲话。罗永纲书记认为,开展“双基强化、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试点,要通过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推动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解决好“谁来治”“如何治”的问题。同时,罗永纲书记强调,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扩大民众有序参与,及时回应群众最怨、最烦、最恨和最忧、最急、最盼的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省法学会会长傅德辉对试点工作如何攻破在“融”字上的难点,推进三治融合取得实效作了说明。宜都市委书记罗联峰就扎实落实试点方案,强化工作措施作了发言。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太平宣读了省委书记蒋超良对试点工作所作的批示。省委常委、宜昌市委书记周霁主持会议。
此前,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试点《方案》,要求试点单位2020年前取得实效,并提供全省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受省法学会委托,参加了前期调研与《方案》的起草工作。
下午,傅德辉会长主持落实试点《方案》推进会闭门会议并发表了讲话。
为落实试点《方案》,宜都市印发了试点重点任务项目清单通知,将试点《方案》细分为6大类,20项任务和相应的工作措施。围绕这20项任务,宜都市主要负责人一一做了说明,并就实施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和难点在会上做了充分交流,与会的相关省直部门领导也纷纷表态支持宜都市搞好各项工作。
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负责人徐汉明教授应邀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在下午的闭门会议上针对宜都市的配套文件,在参与相关部门讨论后提出了若干意见:第一,要按照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20个,三级指标105个的要求原原本本落实试点《方案》,要区分三级指标和工作措施,不能将三级指标与工作措施混淆。可按照“巩固、提高、补强、创新”思路抓好三级项目指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即已达到的任务继续巩固,需要提高的项目列出,需要补强项目列出清单,需要创新项目作为攻坚克难任务一抓到底。第二,宜都市要按照省委决策部署精神全面落实试点《方案》,争取在“三治融合”的“融”上下足功夫,包括思想上、文化上、组织上、行动上方方面面融合,争取改革先行先试,在基层社会治理上勇于创新。第三,基地会继续配合省法学会,做好“三治融合”后续工作,包括观测点建设和指标体系建设,推动“三治融合”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总结。
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姜公映首席研究员,曹永新研究员,青年专家叶强讲师,青年专家徐凯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数据研究院魏巍讲师也参加了实施《方案》落地讨论会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团省委、省妇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法学会的有关负责人及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的专家学者参会。宜昌市有关方面和部分县市区代表与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负责人,专家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