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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汉明院长就学习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第八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提出明确要求
3月27日上午,中心—研究院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第八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会议在二楼会议室举行。
中心—研究院院长徐汉明教授主持会议,并传达了这次会议的主要精神;中心—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徐柏才教授传达了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同志在中国法学会第八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心—研究院顾问杜建国研究员汇报了《第五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 “社会治理法学50人谈”》工作的筹备情况;院长助理叶强博士汇报了《社会治理法学原论》教材撰写的基本情况;科研部部长胡婷老师汇报了基地建设情况和取得的成绩。会议围绕如何贯彻落实这次大会的精神展开了深入热烈的讨论。
最后,中心研究院徐汉明院长就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第八届全国会员大会精神及中心—研究院下一阶段的工作着重强调了三点要求。第一,十九大报告提出,从2020年到2035年,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2035年之前的十六年是我国法治建设的关键期、机遇期和发展期,我们的“教育部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创新团队”、 “社会治理法学专业”、 “社会治理观察点”的建设工作以及“三大体系”(学科体系、话语体系、理论体系)的建构工作能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建怎样的功,立怎样的业?这对于中心—研究院的发展来说,是一个机遇,也是一种挑战,一种压力,更是今后砥砺前行的动力。第二,我们要全面总结以往的成功经验,认真分析目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列出今后的工作清单,明确未来的发展方向,制定今后五年和十六年的发展目标和规划。第三,要将基层社会治理观察点的建设,作为中心—研究院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来抓,将基层群众所反映的“最难、最怨、最恨、最怕、最气”等“五最”问题进行系统的调查和梳理,拿出对策和方案,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我国的法治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