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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法治社会建设思想为引领 提升互联网背景下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徐汉明教授应邀出席首届“法治战略·珠江论坛”并做主题报告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1日 发布者: 点击次数:499次
  • (通讯员:胡江报道)730日,由中国行为法学会主办、中国行为法学会粤港澳台联络处承办的首届“法治战略·珠江论坛”,于深圳市紫荆山庄顺利召开。

    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中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同志莅临会议并作了以《法治战略筑梦粤港澳台全面发展》为主题的学术报告。他指出,粤港澳台经济、文化、社会的深度融合发展,既需要法治的保障,也对法治理论与实践提出新的要求。如何利用粤港澳独特的区域优势、人文优势、法治优势,进一步探索和创新法治规则,为法治国家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已成为法学法律各界所肩负的一项重要的历史使命。

     

     


     


     

    我院院长,教育部社会治理创新团队学术带头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暨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主任徐汉明教授作了以习近平法治社会建设思想为引领,提升互联网背景下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王公义、朱成虎、戴俭明、黎军、胡仕浩、王禹、王磊、杨思斌等8位专家学者分别围绕“一带一路倡议的法律保障”、“依法治国的法制保障”、“廉政法治建设”、“新经济与新法治”、“我国司法体制改革”、“澳门回归以来法制建设的回归与展望”、“教育法治理论与实践”、“全面推进慈善法制建设”作了主题报告。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党全国人民把法治建设摆在了战略的位子,如何进行法治战略研究被提上了议事日程,为此中国行为法学会在深圳召开了“法治战略·珠江论坛”。基于此,徐汉明教授在主题报告中围绕“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基本内容、理论品质和时代价值等层面探根溯源,深刻论述了“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思想”在建设“法治中国”伟大进程中的战略地位。徐汉明教授认为,学习贯彻“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思想”,必须准确把握社会治理的阶段性特征,即:国际环境呈现国际风险与国内风险交织交错状态,经济发展方式的偏差往往成为社会问题的源头,社会变革应对举措的滞后性往往成为社会矛盾激化的催化剂,以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科技革命带来社会活力空前迸发与法治飞地并存的状态,人民群众对社会发展、公平正义、公共安全、法治保障需求的内在动力与社会治理外在复杂性掣肘性相伴随。徐汉明教授强调,必须以“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思想”为引领,扎实有效的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更加注重凝聚共识、高标准定位,联动融合、增强治理活力,开放共治、打造命运共同体,依靠人民、扎根人民,运用大数据、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更加注重基础性制度建设,为社会治理长远发展奠基,更加注重综治综合考评,压实平安建设第一责任。

    论坛还设有5个分研讨论坛,主题分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法治实施”、“一带一路倡议的法律保障”、“教育法治建设”、“司法体制改革与行政法治建设”和“慈善法治建设”,徐汉明、王公义、朱成虎、戴俭明、黎军、胡仕浩、王禹、王磊、邹平学、侯宝森、王凤林、初北平、裴兆斌等45位专家学者分别作了分论坛发言。最后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朱小黄对中国法学会的大力支持以及中国行为法学会粤港澳台联络处的认真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并预祝第二届“法治战略·珠江论坛”顺利召开。

    本届“法治战略·珠江论坛”收到征文120余篇,其中55篇论文获奖,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20名。徐汉明教授荣获一等奖。
     

    来自全国各地政法机关、行政机关、科研院校和社会组织等200余人参加了论坛。这是继“法治社会•长江论坛”与“法治中国·湘江论坛”之后,中国法学届的又一盛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