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郭倩 张建林 郑媛 赵宇) 6月25日,第三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在围绕“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主题所设四个专题进行深入研讨之后落下帷幕。
本届论坛的4个专题为:“习近平同志关于国家与社会治理现代化思想研究”、“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野下的国家监察制度研究”、“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野下的司法制度发展研究”以及“社会治理法治研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柏峰教授、华中科技大学徐晓林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首届检察业务专家杨耀杰以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陈实副教授分别担任以上四个专题的主持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方世荣教授、张德淼教授、海军工程大学陈仕平教授、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光骏分别做了题为《论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总体布局及其战略举措》、《我国监察权运行体制与法治原则的理论构建》、《论新时期推进虚拟社会治理精细化的路径》、《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的检察权优配置研究》的专题报告。中共中央党校报刊社总编辑戴小明、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智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吴宏耀、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前红、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教授李牧、新华社湖北分社原纪委书记方政军等分别在各个分论坛对所作专题报告进行了精彩点评。
第三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闭幕式由中南民族大学原党委副书记徐柏才教授主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齐文远教授公布了本次论坛所收论文的评选结果:本次论坛共收到论文118篇,录用论文107篇。按照征稿启事约定,参选论文分别划分到四个专题进行评审。奖项按四个专题设置:每个专题设一等奖1篇、二等奖2篇、三等奖3篇、优秀奖4篇。经专家评审委员会组织初评、定评,最终确定40篇论文获奖。其中一等奖4篇、二等奖8篇、三等奖12篇、优秀奖16篇。出席论坛闭幕式的领导和嘉宾代表分别给获奖作者颁奖。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暨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负责人、教育部社会治理法治创新团队学术带头人徐汉明教授作了题为“以习近平国家治理法治思想为引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论坛总结。他说,参加论坛的百余名专家、学者围绕习近平同志关于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思想、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野下的国家监察制度、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野下的司法制度发展、社会治理法治等专题,从理论分析、制度发展和路径建构等维度展开了全面、深入、富有建设性的研讨和争鸣,对专家和学者的观点进行了总结和提炼。徐汉明说,习近平社会治理理论是习近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马恩经典作家”关于社会管理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理论的创新发展。在关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路径这一议题上,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当代中国社会处于转型期的攻坚阶段,需要从不同角度、不同领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面对社会治理新的阶段性特征,需要把“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思想”作为治理方式创新的基本遵循,建立健全符合中国国情、具有时代特征的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与会代表认为,通过这次论坛开拓了视野,交流了成果,增进了友谊,增强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协同研究,为推动国家治理和法治中国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提供高质量的智力支持。徐汉明教授还代表论坛组委会向应邀出席论坛并积极开展学术交流的外国专家、学者表示衷心感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资深教授吴汉东在闭幕词中说,本次论坛是一个高层次、高规格的国际论坛,也是高水平高质量的学术论坛。各界政治家,法律家、法学家、企业家在此共话社会现代治理的问题,形成了丰硕的思想成果。大家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国家治理现代化、国家监察制度等议题展开,为国家现代化治理提供了宝贵资料。吴汉东还对“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主题发表见解。他首先阐述了制度文明建设的国际背景,认为制度文明建设是一个从传统走向现代的国家政治文明发展的必要选择。现代化表现为:政治上的民主化、法制化,经济上的市场化、工业化,社会领域的多元化,文化上的人本主义和谐发展等。其次,他谈到了现代国家治理的中国场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治国理政产生了很多新的战略,其中最重要的是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和法治化。一个国家要长治久安,需要依赖制度文明,需要加强国家软实力。第三,他表达了法治中国下法律人的时代使命,认为法律人要怀揣梦想,不忘初心,推动法治中国建设的进步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