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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教育部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创新团队”获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滚动支持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3日 发布者: 点击次数:47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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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 郭倩)6月14日,教育部正式公布了2017年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滚动支持名单,我校“教育部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创新团队”位列其中,获此殊荣。本年度全国高校共有113个建设效果显著的教育部创新团队获得了滚动支持,每项计划资助期限为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资助经费300万元。中央所属高校从基本科研业务费和人才等专项经费中统筹安排,地方所属高校由主管部门和学校统筹支持。
     
    教育部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创新团队以姚莉教授、徐汉明教授为学术带头人,自组建以来认真贯彻中央、教育部有关创新发展的部署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教育部规定的四项创新发展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产生了一批标志性创新成果,服务中央与地方高端决策成效明显;在教科结合与人才培养方面开创了“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及其人才培养与评价新模式;构建了学科破垒深度融合、理论与实务结合、国内与国际结合的开放融通、合作共享的新机制;搭建了多方参与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的新型学术平台。该团队三年共承担科研项目203项(其中中标承揽56项,接受委托61项,自主立项86项),已结项113项(其中中标承揽 18项,接受委托40项,自主立项55项)。在中标与承揽项目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2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项目4项,省部级重点项目64项,累积项目资金831万元;向省以上领导机关提出决策咨询建议53份,被采纳批示 85件;在CSSCI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6篇,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85篇;出版学术专著66部,其中编著16部;获奖55项,其中国家级成果奖4项,省部级成果奖43项,国际级成果奖1项,其他成果奖7项。在5月27日项目结项评审会议上,专家验收组认为,该团队达到了教育部的要求,评议为优秀团队,综合得分为95分,并认为该团队的创新经验值得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