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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汉明副会长带队参加第九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4日 发布者: 点击次数:48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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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1日,第九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在郑州举行。来自安徽、山西、湖南、湖北、江西、河南六省法学界、法律界的专家学者,围绕“农村精准扶贫的法治保障”这一主题进行了研讨交流。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王其江,河南省省委副书记邓凯、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法学会会长刘满仓、河南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天君以及中部六省法学会主要领导出席会议。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徐汉明教授带队参加论坛。
     
     
        河南省委副书记邓凯代表省委、省政府向论坛的举行表示祝贺,并简要介绍省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河南省法学会会长刘满仓代表河南省法学会致辞。
        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扶贫工作,把贫困人口脱贫放在是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来对待。本届论坛以“农村精准扶贫的法治保障”为主题,充分体现了法学研究紧贴中心工作,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意识,有利于调动中部各省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相关问题研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王乐泉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和“十三五”时期的目标任务,认真学习好,贯彻落实好;勇于推进法治理论创新、法治实践创新和法治制度创新,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法治体系。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以强烈的问题意识,到基层一线深入了解实际,加深对国情党情社情的认识;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敢于涉深水区、啃硬骨头,致力于研究出一批高水平、有创见的法学法律成果,提出真正回应实践需要的意见建议。要努力打造区域法治论坛品牌。组织法学法律骨干力量,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的共性问题;做好论坛成果的再加工、再提炼,努力拓宽成果转化渠道,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加强论坛机制创新,增强论坛活力,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宣读了论文表彰决定。据悉本届论坛共收到论文1019篇。经评审评出获奖论文146篇,其中《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预防与惩治》(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陈学敏)、《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精准扶贫模式研究》(华中农业大学张伟、李长健)、《脱贫攻坚视域下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整体框架研究》(湖北省法学会甘炜)等10篇论文被评为一等奖;《沟通理性视阈下农村参与式扶贫及路径优化》(华中农业大学李长健、胡鹏)、《乡村治理法治化与村民公共事务参与权的法律保障》(华中科技大学何士青)、《完善农民土地财产权力体系保护法律制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徐汉明、张新平、李丽珏)等20篇论文被评为二等奖;《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具体期限设置与调整制度安排》(武汉大学李玲玲、华中农业大学李长健)、《三权设置视阈下农地流转的风险防范与立法选择》(华中农业大学李长健、杨莲芳)、《论土地承包经营户制在确权和流转中的现实困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王慧媛)等30篇论文被评为三等奖;86篇论文被评为优秀奖。湖北省宜昌市、山西省临汾市、安徽省滁州市、江西省吉安市、湖南省株洲市、河南省南阳市法学会,湖北省法学会农业法学研究会和河南省法学会农业与农村法治研究会共8个单位获优秀组织奖。
     
        论坛首先听取了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轶题为《我国土地权利体系的发展与完善》的学术报告和河南省扶贫办主任张继敬介绍的河南精准扶贫工作的情况报告。尔后论坛安排六个单元进行了集中研讨交流。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段启俊、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陈学敏在第二单元中先后作了题为《扶贫领域犯罪防治研究》、《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预防与惩治》的发言,徐汉明教授对其发言作了题为《关于精确治理扶贫领域犯罪的几点思考》的精彩点评,指出这次论坛以农村精准扶贫法治保障为主题,立意高远、特色鲜明、意义重大。
       徐汉明教授强调,首先,需要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本质及其社会危害性再认识;其次,需要对精准扶贫理论与实践再把握;其三,需要对扶贫领域犯罪源头治理再反思。反贫困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主题之一,贫困与反贫困贯穿于人类文明进步的全过程。从本质上看,扶贫领域的犯罪行为不仅仅是一种具有社会危害性、违法性、应受法定处罚的行为,更是一种违反人类良知的行为,还是挑战全球人类社会发展主题的行为,在国际公法、经济法等视野里都是不能容忍的极端行为。他还围绕学界和实务界的研究成果谈到,反贫困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反贫困理论尤其是精准扶贫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重大成果,也是对人类反贫困道路与实践的伟大贡献,从而形成人类社会反贫困的“中国道路,中国模式,中国经验”。防治扶贫领域犯罪是反贫困法律保障措施,需要运用刑罚运用手段。当前需要从体制机制层面探求源头治理扶贫领域犯罪的良方。比如:规范基础管理组织及相关中介服务,探求通过金融杠杆、建立扶贫对象普惠信息平台、普惠信用卡、普惠直通车机制,实行银行扶贫贷款、扶贫项目、扶贫资金捆绑与利息杠杆政策挂钩,既减少管理成本,又消除中间环节,确保扶贫贷款、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直达扶贫对象,搭建公共财产转移支付,用扶贫资金、项目等直接与扶贫户(居民)、贫困地区“直通车”机制,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制度保障。从而,形成从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扶贫领域犯罪的科学之策。
       据了解,中部崛起法治论坛是中国法学会重点指导和建立的全国七大领域法治论坛之一,在引领、组织、推动法学研究,服务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校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研究员杜建国、首席专家陈子远、法学院硕士生赵盼参加了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