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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法治”专业新生入学暨师生见面会举行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1日 发布者: 点击次数:60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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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治理法治”专业新生入学暨师生见面会举行
         (通讯员 郭倩)9月18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举行2016级“社会治理法”学科博士、硕士研究生入学暨师生见面会。博导组徐汉明教授、方世荣教授赵丽江教授,硕导组陈柏峰教授戚建刚教授、董少平教授、袁铖教授、武乾副教授及中心工作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由陈柏峰老师主持,李丽珏老师介绍了中心成立4年多以来教学科研的进度及取得的成果丁莉莉老师介绍了学科建设和学生管理等相关情况;博士生代表申政、硕士生代表孙逸啸分别介绍学习和参加社会实践的体会;徐凯蓝婷分别代表新入学的博士生、硕士生发言。
    方世荣教授代表导师组欢迎和祝贺新一届博士生、研究生投身社会治理法学的学习深造。他说,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创设的社会治理法学新型学科没有其他学科成果和别的学科知识照搬和借鉴。徐汉明教授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并已取得了显著成果。正因如此,也给有志攻读“社会治理法学”博士、硕士学位的学子开设了新型而开阔的学习与成才平台。方世荣教授也呼吁新入学的硕士、博士生要坚定信心,尽快学会和掌握读书、研究方法,多读书、读好书,勇敢地面对学习期间的困难与磨练,迈向成功与辉煌。
        在听取了导师和学生代表发言后,徐汉明教授回顾了创设“社会治理法学”学科的初衷和历程,并且要求所有在读博士、硕士具备四种专业素养:一、安邦之术,树立远大志向,学会运用社会治理法学理论解决社会矛盾,助推理政安邦。二、济世之学,以解决中国面临现实和突出问题,作为学习研究的主要课题。三、惠民之策,学习研究如何建立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和谐社会既是社会治理法学的要义和社会治理实践的重中之重,也是良法善治的重要标准。四、成才之计,社会治理法学专业所培养的学生,必须是创新型、能力型、复合型、实践型“四位一体的高端可用之才。
        自2012年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创设以来,该学科紧密按照结构合理、体系完备、内容新颖、知识融通的总体思路进行构建学科硕士、博士点的培养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高水平科学研究为支撑,大力促进法学、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的交叉融合以及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的紧密合作。目前,该学科共计招录研究生22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3名,硕士研究生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