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曾海涛)2016年1月4日,由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主办,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承办的《人格权与民法典编纂》学术研讨会在吉林长春召开。来自日本、韩国、国内的高校及著名企业共计20余名代表出席该论坛。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启了编纂民法典的征程,民法学界为之振奋。在启动“民法总则编”的起草后,人格权立法又成为社会各界瞩目的焦点。不论是否单独制定人格权编,人格权的相关内容必定要为民法典所规定。如此一来,理论界对于人格权的深入研究就很有必要。本届年会将围绕人格权的基本理论问题以及实践中人格权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集中研讨,以期为我国民法典编纂提供有益的理论支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徐汉明教授在论坛上作了题为“试论现代人格权保护——兼论人格权独立成编”的讲演。徐教授从人格权之范畴再解读、人格权之本质再认识、国外人格权保护的再反思、我国人格权保护法律制度现实挑战与构建4个层面对现代人格权保护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