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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莉副校长、王建鸿总会计师率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到中心-研究院调研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9日 发布者: 点击次数:61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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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 曾海涛)2015年7月9日,姚莉副校长、王建鸿总会计师带领财务部长黄金初、科研部长向书坚、资产处副处长陈佳等学校、部门领导同志来到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召开现场办公会议,研究落实学校决策的保障措施,中心主任兼院长徐汉明教授主持会议。
                   
        徐汉明教授首先代表中心感谢学校于2015年1月21日的年度第3次校务会会议决定将中心“按照独立建制的科研单位管理,给予单独人员编制、经费单列、财务单列户头”,这是学校加快中心发展、打造现代新型法治智库的重大措施。随后,徐汉明教授向学校报告了如下内容:
        (1)中心属学校在编人员经费由组织部与人事部管理相关建议;(2)教学管理经费与学科建设经费归口学科建设改革规划办公室和研究生院管理相关建议;(3)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创新团队、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年度资助费用归口社科院、科研部管理相关建议;(4)依托国家学位办、教育部批准自设法学二级学科--社会治理法学学科、教育部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创新团队、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研究基地、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湖北省社会体制和司法体制智库基地,中心充分挖掘学校“经、法、管”三大优势资源、国内国际法治资源和国内法治实务资源,精心组织实施的“法治中国建设”3435协同攻关行动计划”的所需经费,实行中心先期筹措、前提投入,学校“后期资助”的管理模式相关建议。
        姚莉副校长、王建鸿总会计师等学校领导高度评价了中心自2011年批准设立以来,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为社会治理法学学科、社会治理法治协同攻关研究、人才培养、社会咨询服务以及教学科研体制创新等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提升学校硬实力、软实力、巧实力及影响力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