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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汉明教授应邀出席第四届中国法律实施论坛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1日 发布者: 点击次数:614次
  • 2014年11月02日 13:06 作者: 来源:人民法院报
    人民法院报北京11月1日讯 (记者 窦玉梅)由中国行为法学会主办的第四届中国法律实施论坛今天在北京召开。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中国行为法学会名誉会长刘家琛,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江必新等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冀平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法律实施提出了非常重要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应该是保证法律的严格实施。法律实施的水平也是衡量法治中国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志。中国行为法学会举办的法律实施系列论坛,把握住了法治中国建设的重点,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江必新在大会总结中指出,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是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中心环节,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法治走向成熟的标志。
    法治实施体系不仅包括传统的执法体系、司法体系、守法体系,而且包括宪法实施体系、依法执政体系、法治实施的反馈体系。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需要进一步更新法治理论理念,改革实施体制,建构实施机制,完善实施程序,建构实施规则,优化实施方式,改善实施环境,再造法治文化。
             
    论坛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法律实施”为主题,在主题发言阶段,近50位专家学者围绕“依法治国基础理论研究”、“法律实施理论研究”、“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法律实施实践研究”等议题作了发言。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湖北法治发展研究院院长徐汉明就“法律实施语境下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的科学构建”作了精彩发言。来自全国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公检法司等部门的专家学者30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