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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共治 宁夏“枫桥经验”新实践答好时代新考题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4日 发布者: 点击次数:596次
  • “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上世纪60年代,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创造了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枫桥经验”,成为社会治理的一面旗帜。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是“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也是“枫桥经验”50多年来历久弥新的关键所在。

     

    新时代,要把握好“枫桥经验”的精髓,传承好“枫桥经验”。同时,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顺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枫桥经验”与时俱进,不断焕发新的生机活力。记者走进宁夏政法基层一线,看“枫桥经验”不断与时俱进,面向现代治理,构建起多元共治、依法治理、服务导向、技术引领的全新格局。

     

    大调解机制助力基层纠纷化解

    中卫市柔远镇位于中卫市郊,随着城市东扩、征地拆迁等项目实施,群众需求愈加多样化,信访案件不断。针对现阶段实际问题,如何化解基层矛盾,柔远镇党委副书记王雪杉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大调解机制。

     

    村民周某经营石料厂,由于经营不善倒闭,拖欠150多名村民工资,总金额585万余元。如果处理措施稍有不当,矛盾随时激化。为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王雪杉立即协调综治办启动大调解预警方案,由镇调解委员会通知当事人举证核对,并与历年考勤表、工资表、欠条等有效证据核实,在柔远镇冯庄村村委会,由镇联合调解室、柔远法庭、派出所、镇调委会调解员、书记员共同组成的调解庭对纠纷进行调解。通过释法说理和耐心劝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

     

    王雪杉说,过去柔远镇有几“多”,信访案件多、重大疑难案件多、治安案件多、诉讼案件多,经常发生群体性事件,这些都影响着村民生活的和谐稳定,同时也给柔远镇经济发展带来阻碍。为更好地解决基层法律纠纷,柔远镇在王雪杉的带领下,建立了大调解机制,一改过去司法、政府部门独立运作的状况,把上访变为下访,把调解重心下移到各村。

     

    通过在各村建立村级调解室,聘请专职调解员,村民在家门口就能反映问题。不定期安排巡回调解庭,以案说法、以法释疑,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经过3年的不懈努力和探索实践,柔远镇各类信访和重大疑难案件下降70%,治安和刑事案件下降26%,诉讼案件下降60%,信访积案归零,给百姓带来更多幸福感。大调解机制取得良好效果,让“平安柔远”成为一张具有竞争力的法治名片。

     

    “信息化+土办法”“一村(社区)一警”推进警务新实践

     

    为落实“一村(社区)一警”社区警务改革,2018年2月,宁夏公安厅在试点基础上,明确“1+X+N”社区警务运行机制,着力破除过去“单打独斗”“封闭僵化”的老路,努力走出一条专群结合、协同共治的社区警务新路。“1”是指1名社区民警,“X”是指若干辅警,“N”是指警务专员、综治专干、禁毒专干、社区网格员、司法调解员等社会综治力量。这种社区警务机制,是一种制度上的探索,更是工作理念和方式的转变,可以依托它搭建起社区警务工作体系。

     

    目前,宁夏各地已建成599个警务室,遍布全区530个城镇社区和2260个行政村,配备918名社区民警1467名辅警扎根基层、沉入社区,与政法综治司法力量联动,发动3.1万名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安工作,初步实现警务工作全覆盖。通过改革,宁夏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刑事案件发案、入室盗窃、矛盾纠纷警情、电信诈骗案件,同比分别下降15.2%、16.4%、10.2%、33.3%,社区警务工作效能得到显著提升。各地围绕“1+X+N”社区警务机制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创出了灵武、大武口、青铜峡等各具特色的模式,“互联网+土办法”社区工作法广泛推广应用,“章鱼工作法”“老梁工作法”等实用、管用的工作法层出不穷,侯金知、马晓明、顾明、梁俊霞等一批群众信赖、认可的社区民警广受赞誉,基层创新活力不断迸发。

     

    司法实践样本 石嘴山法院驰而不息提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样本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的高女士在某生活体验店做美容美体时,皮肤出现非正常反应,经营者王某拒退美容费。2017年9月,高女士到大武口区法院立案。立案庭法官了解清楚纠纷的来龙去脉后,经高女士同意,将该纠纷委托给驻法院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处理。人民调解员李学庆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多次调解,很快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美容美体店经营者王某退还高某1600元美容费。高女士说:“没想到不花一分钱诉讼费,也没有进入繁琐的审判程序,短时间内就解除了我的心病,我很满意!”这个事例是石嘴山市两级法院大力推进诉前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一个缩影。

     

    2015年以来,石嘴山市在司法实践中,按照“一站式、零距离、多元化”工作目标,牢固树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社会参与、司法推动、多元并举、法治保障”的现代纠纷解决理念,坚持突出重点,遵循司法规律,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创新机制出实效,最大程度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大武口区法院在辖区50个社区、12个村组设立“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社区)‘诉调对接’便民工作室”,由1名法官带领1名工作人员,全院128名在编干警与社区对接,将辖区各街道办事处的各社区(村居)主任、书记聘为法院人民陪审员、司法联络员、特邀人民调解员、执法执纪监督员,构建符合城市实际的“五位一体”便民诉调对接网络新格局,共调解各类民事案件802件。在青山、万盛社区设立诉调对接“陈美荣语晴调解工作室”,推广全国模范法官陈美荣的家事纠纷“五心十二调解法”工作经验,常态化指导社区合力分类处理诉前家庭、物业等矛盾纠纷,规范社区管理,深受居民欢迎。如今,全市法院广泛采取“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形式,实现了诉调无缝衔接和矛盾的终极化解。

     

    交通事故处理多年来是个难题,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司法局强化诉前“三调联动”减诉止纷作用,帮助指导3家基层法院、司法局在辖区交警大队设立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室,在法官指导参与下专门从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免费调解工作。3年来,共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630件,调解成功率为97%,为1300多名事故受害人讨回赔偿金1159万元,未发生一起闹访缠讼事件。

     

    针对当前家事矛盾增多易激化等特点,石嘴山中院设立“家事审判法庭”。平罗县法院2016年5月被确定为全国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让案件审理更具人性化。

     

    针对医患纠纷不断增多等特点,石嘴山中院指导司法局设立西北地区首家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弥补了石嘴山市医患纠纷调解的空白,破解了“医闹”上访、判决取证、久拖无果、“疑难杂症”等难题。石嘴山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命名为全国模范调委会。

     

    2017年,全市法院指导司法局新建学校、旅游、被拘留人员3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目前,全市共建立44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新建个人调解室11个,将退休政法干警、律师、社区民警、法律服务工作者纳入人民调解员队伍,尽最大可能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2017年,全市人民调解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999件,为及早定纷止争、减少诉讼纠纷,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最大限度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宁夏法治、中国长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