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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北极政策》白皮书:北极治理的中国定位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7日 发布者: 点击次数:2137次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1月26日发表了《中国的北极政策》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这份中国首次就“北极政策”所发表的白皮书,全面介绍了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基本立场和政策主张,旨在传递中国致力于与各方共同维护北极的和平、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意愿。作为中国2018年的第一份政府白皮书,《中国的北极政策》也是十九大报告中所强调的“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落实与延伸,构成了中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参与北极事务的重要政策依据。

     

    一、《中国的北极政策》的出台背景

    随着极地利益的凸显与中国海洋事业的发展,中国已经将极地纳入到国家海洋事业的总体发展布局当中,并在战略上高度重视。因此,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26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采用“水到渠成”一词概括解释了中国政府为何选在此时公布白皮书。

    一方面,中国近年来实质性地参与北极事务,广泛开展各类北极活动,为白皮书的出台奠定了重要基础。自上世纪90年代起,中国关于北极的探索不断深入,实践不断增加,活动不断扩展,合作不断深化。1996年,中国成为国际北极科学委员会成员国。随后,中国在北极的相关科研活动日趋活跃。从1999年起,中国以“雪龙”号科考船为平台,成功进行了多次北极科学考察。2004年,中国在斯匹次卑尔根群岛的新奥尔松地区建成“中国北极黄河站”。截至2017年年底,中国在北极地区已成功开展了八次北冰洋科学考察和14个年度的黄河站站基科学考察。借助船站平台,中国在北极地区逐步建立起海洋、冰雪、大气、生物、地质等多学科观测体系。2013年5月15日,在瑞典北部城市基律纳召开的北极理事会(Arctic Council)第八次部长级会议上,中国被批准为北极理事会正式观察员国。

    另一方面,向国际社会阐释中国的北极主张以及加强中国与相关国家的务实合作,是白皮书出台的关键动因。北极地区国际合作的发展促进了北极地区整体意识的兴起。1996年,在北极理事会的成立宣言中,与会各方把八个国家统称为“北极国家”,逐步完成北极地区国家身份构建的同时,也潜在地宣示了北极版的“门罗主义”。近些年来由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全球性挑战的日益严峻,北极在很大程度上已超越了其地理的界定,越来越具有全球性意义。北极不仅仅是北极国家的北极,也是全球的北极,北极的国际合作需要国际社会广泛平等的参与。包括韩国,日本、德国和英国等在内的非北极国家都陆续发布过相应的北极政策。中国政府此时发布的白皮书,也是对北极国家和国际社会的积极回应:其阐明了中国在北极事务上的利益诉求、立场和目标,积极向国际社会传递中国在北极的参与者、建设者和贡献者形象。

     

    二、首份北极政策白皮书的特点

    作为中国首份北极政策白皮书,《中国的北极政策》有着鲜明的特点。

    首先,白皮书强调了中国作为“北极事务重要利益攸关方”的身份定位,这是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基本出发点。中国在地缘上是“近北极国家”,是陆上最接近北极圈的国家之一。北极的自然状况及其变化对中国的气候系统和生态环境有着直接的影响,进而关系到中国在农业、林业、渔业、海洋等领域的经济利益。中国是北极有关跨区域和全球性问题或事务的重要攸关方和参与者,特别是北极的气候变化、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勘探与可持续利用、和平安全和发展等全球性挑战,与包括中国在内的域外国家密不可分。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和一系列涉北极国际条约的缔约国,作为世界贸易大国和能源消费大国,对北极跨区域和全球性事务肩负重要责任,与各国利益相融、休戚与共。

    其次,白皮书提出了关于北极政策的四项基本原则——“尊重、合作、共赢、可持续”。“尊重”即要相互尊重,既尊重北极国家在北极享有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尊重北极土著人的传统和文化,也尊重北极域外国家依法在北极开展活动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国际社会在北极的整体利益。“合作”则是要在北极建立多层次、全方位、宽领域的合作关系。“共赢”是指在北极事务各利益攸关方之间追求互利互惠,在各活动领域之间追求和谐共进。“可持续”是要在北极推动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和人类活动的可持续性,致力于北极的永续发展。上述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国开展北极活动的根本指导原则,也是中国外交政策在北极领域的具体体现与运用。

    最后,白皮书体现了中国在北极治理乃至全球治理领域的东方智慧以及对于“新疆域”(即深海、极地、外空、互联网)的全新思考。白皮书指出,北极治理需要各利益攸关方的参与和贡献。中国是北极事务的积极参与者、建设者和贡献者,愿与有关各方一道,积极应对北极变化带来的挑战,共同认识北极、保护北极、利用北极和参与治理北极。白皮书中不仅明确了中国的北极主张,即中国参与北极事务坚持科研先导,强调保护环境、主张合理利用、倡导依法治理和国际合作,并致力于维护和平、安全、稳定的北极秩序,也体现了中国政府在全球治理方面一以贯之的“共商共建共享”原则。

     

    三、北极事务的中国定位

    在普通人眼中,北极是《楚辞》中“天白颢颢,寒凝凝只”的寒荒冻土。在地缘政治学家眼里,北极是冷战中大国博弈的必争之地。而将目光聚焦在当今世界,北极地区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涉及全球的福祉。北极首先对全球气候系统具有重要意义,北极冰盖的融化见证着全球气候变暖的速度和进程,同时来自北极的寒流又对全球的气候系统起着决定性的影响,特别是北半球的气候变化。另外,北冰洋沿岸航道通航的前景对全球经济贸易也意义重大,通航的实现必将很大程度上重组世界经济地理板块。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北极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与国际社会一道共同维护和促进北极的和平、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则成为中国政府在北极地区近几年来重要的立场与实践。

    白皮书明确了中国在北极事务中“不缺位”。“不缺位”指中国作为北极事务的重要利益攸关方,将在北极跨区域和全球性问题上积极发挥建设性作用。2017年6月,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海洋局联合发表了中国在“一带一路”倡议下海上合作最新愿景的政策文件。除了中国-印度洋-非洲-地中海和中国-大洋洲-南太平洋蓝色经济通道外,文件还特别强调了“另一条设想通过北冰洋进入欧洲的蓝色经济通道”。文件发布后不久,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与俄罗斯总理德米特里·梅德韦杰夫一致同意扩大两国之间的合作,依托北极航道的开发利用,共建“冰上丝绸之路”,并且着手落实相关的项目。12月8日,被誉为“北极圈上的能源明珠”的中俄能源合作重大项目——亚马尔液化天然气项目正式投产,这一项目是目前全球在北极地区开展的最大液化天然气工程。

    白皮书界定了中国在北极事务中“不越位”。“不越位”指中国作为非北极国家,不会介入完全属于北极国家之间以及北极区域内部的事务。中国将依据国际法来参与北极事务,并指导中国的实体和个人依据国际法和北极国家的国内法开展北极活动和北极的相关合作。以往,不明真相的外界媒体常常以“中国对北极虎视眈眈”、“中国对北极心怀不轨”等错误认知渲染“中国威胁论”。白皮书的发布对内有利于指导中国的北极活动与北极的合作,提高中国公众对北极问题的认知,对外有利于中方加强与其他北极利益攸关方建立良性的互动。

     

    (作者是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2017级硕士生)

     (责任编辑:申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