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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已与英国、德国、法国、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匈牙利、奥地利、葡萄牙、荷兰、意大利、爱尔兰、瑞典、丹麦、西班牙、拉脱维亚、马耳他、爱沙尼亚、立陶宛、波兰等19个欧盟成员国签订了相互承认学位、学历和文凭的协议。
【小编说】中国—欧盟国家教育部长会议和第四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政策对话,这两个会议将于10月举行!会议将推动中欧学分互认,促进中欧学生双向平衡流动。
中国—欧盟国家教育部长会议
10月10日晚,刘延东副总理将在国家博物馆会见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欧方机制主席、欧盟教文委员瑙夫劳契奇,双方将就中欧关系、中欧人文交流和中欧教育交流等议题进行交流。
10月11日上午,中国-欧盟国家教育部长会议将在钓鱼台国宾馆举行。
会议主题:
“构筑通向未来的中欧教育丝绸之路”
会议议题:
在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大背景下,中欧教育部长会议设置了下面四个主要议题:
1.拓宽校企合作渠道,培养学生创新创业就业能力;
2.提高教育质量水平,服务中欧社会经济持续发展;
3.推动中欧学分互认,促进中欧学生双向平衡流动;
4.加强学校体育交流,发掘中欧教育交流合作亮点。
第四届中国—中东欧
国家教育政策对话
第四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政策对话将于2016年10月11日在北京举行。经与中东欧16国协商,并考虑到今年是中国-中东欧人文交流年,第四届中国—中东欧教育政策对话主题是“人文架桥,教育筑梦”。
会议议题:
1. 推动校际学分互认,促进学生均衡流动;
2. 依托语言教学合作,开展区域与国别研究;
3. 强化青年创业创新教育,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4. 挖掘特色学科合作潜力,推动特色学科人才培养;
5. 探索学校体育交流,开辟教育合作新领域。
部分议题是中国—欧盟教育部长会议相关议题的延续,如校际学分互认、创新创业教育、学校体育交流等;部分议题是基于中东欧国家需求及中国自身工作重点提出,如区域与国别研究、特色学科人才培养等。希望通过本次教育政策对话,宣传中国经验,展现中国对中东欧16国的教育吸引力,并与16国的教育战略主动对接,加强合作、互学互鉴,形成平等、包容、互惠、活跃的教育合作态势,促进区域教育共同发展。
链接
中国与欧盟教育交流与合作有哪些?
中国与欧盟机构以及欧盟28个成员国建立了稳定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关系,与欧盟建立了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与欧盟委员会以及英、法、德、意、爱(尔兰)、芬等国建立了定期磋商机制,与法、德、意、荷、葡等19个欧盟成员国签署了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协议。中欧教育交流与合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局面。
工作机制
(一)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
2012年2月14日,第十四次中欧领导人会晤期间,中欧双方达成关于建立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的共识。
2012年4月18日,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第一次会议在布鲁塞尔召开,刘延东国务委员与欧盟委员会教育、文化、语言多样性及青年事务委员瓦西利乌共同主持会议,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正式建立。
2014年9月,机制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机制双方主席、刘延东副总理和欧委会教文委员瓦西利乌共同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中欧领导人高度重视,习近平主席、欧洲理事会主席范龙佩和欧委会主席巴罗佐为大会发来贺信。
2015年9月,机制第三次会议在布鲁塞尔召开。机制双方主席、刘延东副总理和欧盟委员会教育、文化、青年和体育委员蒂博尔•瑙夫劳契奇共同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二)中欧教育政策对话机制(司局级)
2007年,双方建立了中欧教育政策对话机制(司局级)。此后,双方共召开6次政策对话会议,双方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课程学分互认、学生学者流动项目和科研合作等领域深入探讨,有力地推动了中国与欧盟的教育政策交流。
人员交流
欧盟成员国是中国学生学者出国留学主要目的地之一。截至2015年底,中国在欧盟国家留学人员总数为303451人,占出国留学人员总数24%,比2014年增长了7.5%。2015年当年前往欧盟国家留学人员总数为123018人,占当年出国留学人员总数23%,比2014年增长了29%。其中国家公派留学人员7961人,占当年公派人员总数的37.7%,比2014年增长了21%。
近年来,欧盟来华留学人员规模不断扩大。2015年全年,欧盟成员国来华留学人员总数为45125人,与2014年基本持平,占2015年全年来华留学生总数的11.3%。其中3027人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比2014年增长了12%。
与欧盟签署的主要合作协议
(一)《中欧教育合作联合声明》
2007年10月,教育部部长周济与来访的欧盟教育、培训、文化和青年委员扬•费格尔签署了《中欧教育合作联合声明》,标志着中国与欧盟的教育合作进入崭新的阶段。
《声明》表示,双方将进一步加强中国和欧盟委员会在教育和职业培训方面的合作;设立中欧教育政策对话机制;鼓励和加强双方在高层次人才培养、人员交流、语言教学和职业教育等领域的合作。
(二)《中欧语言合作联合声明》
2009年3月,教育部部长周济与来访的欧盟多语言事务委员列奥纳多•奥尔班签署了《中欧语言合作联合声明》。
《声明》表示,双方将在语言领域加强合作与交流,定期就多语言事务及未来语言合作的途径进行讨论;充分利用各自资源,促进在欧洲推广汉语教学及在中国推广欧盟官方语言教学。
与欧盟成员国学历学位互认情况
目前,中国已与英国、德国、法国、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匈牙利、奥地利、葡萄牙、荷兰、意大利、爱尔兰、瑞典、丹麦、西班牙、拉脱维亚、马耳他、爱沙尼亚、立陶宛、波兰等19个欧盟成员国签订了相互承认学位、学历和文凭的协议。
语言教学合作
(一)中欧语言合作研讨会
自2009年以来,中欧双方已举办了三届语言合作研讨会,双方就中欧语言合作、语言和文化多样化发展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
(二)在中国的欧盟官方语言教学情况
目前,中国高校已全部开齐欧盟24种官方语言课程。
(三)在欧盟及其成员国的汉语教学情况
目前,欧盟已设立了一个独立孔子课堂——欧盟学校孔子课堂。2015年9月,刘延东副总理访问比利时期间为课堂揭牌。该课堂现有海外志愿者2名,注册学员30人。中方向欧盟累计赠送教材1636册。
此外,近年来汉语教学工作在欧盟成员国也取得可喜进展。目前,欧洲28个成员国已设立了131所孔子学院和251个孔子课堂(其中独立孔子课堂23个),除5所孔子学院、1个孔子课堂尚未启动运营外,其余均已启动运营。
重点项目
(一)人文合作研究
中欧调整和优化高等教育联合研究项目(中欧调优项目)
根据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第一次会议后续行动计划,为配合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加强中欧高教体系兼容性,消除中欧高校人员流动障碍,实施结果导向的教育,教育部于2013年与欧方合作,启动了中欧调优联合研究项目(Tuning Study),开展中欧课程学分互认试点研究。
目前,项目一期已顺利结束,项目二期已正式启动。双方选择了物流、信息工程和护理三个方向,由重庆大学、北方工业大学和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牵头执行,预计2年完成。
(二)人员交流项目
1. 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欧盟窗口)
自2007/2008学年起,教育部每年向欧盟提供100个中国政府奖学金名额,用于资助欧盟国家高中毕业生和大学在校生(35岁以下)来华学习汉语言,奖学金期限为一学年。
自2012年起,为进一步落实刘延东国务委员访问欧盟的成果,教育部扩大每年向欧盟提供的奖学金名额,由100个增加到200个,用于资助欧盟国家学生来华进行本科和研究生学历的进修学习,专业不限。
自项目设立以来,截至2015年,共有851人获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欧盟窗口)奖学金来华学习。2016/2017学年,录取该项目新生140人,其中,本科生4人、硕士研究生35人、博士研究生4人、普通进修生90人和高级进修生7人。
学生主要分布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复旦大学、上海大学、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38所高校。专业涵盖汉语言、社会学、新闻学、国际关系、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旅游管理、金融学等。
2. 欧盟伊拉斯谟(Erasmus Mundus)计划中国窗口项目(2009-2013)
2007年7月,欧盟委员会提出伊拉斯谟计划第二期(2009-2013)方案,并在对外合作窗口中专门设立中国窗口项目。中国窗口项目总投入2736万欧元,用于支持中欧学生、学者交流,其中欧盟出资2600万欧元,中欧高校联合体共同出资136万欧元。总投入的70%以上用于中国学者赴欧学习,其中博士及以上层次人员占60%。校际人员交流占项目总规模的50%以上。
2008年12月,中国商务部代表中国政府与欧盟签署该项目《财务协议》。5个中欧高校联合体通过招标申请成功,参与的中方院校达33所,获得资助参加校际交流的中方学生、学者总人数达到860人,占交流总人数的75.4%,欧方学生、学者280人。
(三)合作办学
截至2015年底, 中欧双方在华合作举办本科以上层次的办学机构和项目近400个。中国和欧盟共同支持的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华中科技大学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等是中外合作办学的旗舰项目,也是中欧高等教育合作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