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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0日,“弘扬董必武法治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学术研讨会”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会长陈冀平,湖北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省委政法委书记张昌尔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要学习、继承和发展董必武同志的法治思想,增强理论勇气、投身法治实践,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发展创新,努力做全面依法治国的先行者和推动者。
陈冀平在讲话中指出,董必武同志为新中国法制建设作出了开创性贡献,他的法学思想是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思想源泉;他的法治实践为我国开辟、探索和形成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新起点上,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把经济社会的发展纳入法治轨道,需要在新的广度和深度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相应需要系统完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发挥引领、指导、回应、阐释等作用。这是当代法学法律人的光荣使命,也是我们继承和弘扬董必武法治思想的时代要求。
陈冀平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发展完善,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法学法律人要始终怀有对党和人民事业必胜的信心,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理论勇气,坚持追求真理,创造性地回答和解决时代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发出以理论呼应时代的有力音符。要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的统一,处理好继承传统、借鉴国外经验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的关系,坚持立足国情,从实际出发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要创新运行机制、搭建多样平台、倡导优良学风,多出有价值、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切实发挥研究会弘扬董必武法学思想、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发展创新的主阵地和主力军作用。
张昌尔指出,董必武同志在法治思想领域造诣深厚、建树颇丰,他提出的“依法办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法治必须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等重要论断,是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今天仍然闪烁着思想的光辉,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湖北政法事业迎来了黄金发展期,法治湖北建设进入“快车道”。特别是湖北作为法学资源大省、法学研究大省,涌现了一大批优秀法学人才,推出了一大批优秀研究成果,为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我们要以学术研讨会为契机,充分汲取董必武同志法治精神和法学思想精髓,不断推动湖北省政法事业、法治建设取得新进步,为湖北省在中部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咨询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出席会议并作主旨报告。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副会长王其江主持会议。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朱孝清,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公丕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卫彦明,中国法学会原副会长李清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吕伯涛,湖北省法学会会长郑少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晋出席研讨会。
会上,郑少三、湖北省董必武思想研究会会长董绍壬、华中师范大学副校长王恩科分别致辞。中共湖北省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李辉,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副会长公丕祥、马小红、王均伟、周叶中、卓泽渊和常务理事陈卫东,以及武汉革命博物馆党委书记单宏均,分别作了主旨报告或主题演讲。
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湖北省董必武思想研究会主办,湖北省法学会、华中师范大学、武汉革命博物馆协办。主办、协办单位有关人员,以及中国法学会、湖北省有关部门,来自全国的有关单位、社会团体、大专院校的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师生代表等近200人参加了会议。
研讨会期间,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召开了工作座谈会。21日,与会代表专程赴红安县董必武故居和董必武纪念馆参观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