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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会议就“人大立法工作”举行记者会 已确定214个设区市行使立法权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30日 发布者: 点击次数:608次
  •  法制网北京3月10日讯 记者陈丽平今天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京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胜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袁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淑娜就“人大立法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郑淑娜说,到今年2月,27个省、自治区中已经有24个省、自治区作出了确定设区的市行使立法权的决定,涉及到214个设区的市、自治州、地级市,占到总数271个中的79%。这项工作稳步推进,已见成效。

    郑淑娜说,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做了很多工作,其中做了两件大事:第一件大事,修改立法法赋予所有设区的市立法权;第二件大事,党中央转发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这是推进我们国家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举措。

    郑淑娜说,按照立法法的规定,虽然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但有一个程序要求,要求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确认,确认的标准就是根据所辖的设区的市人口数量、地域面积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立法需求和立法能力,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分步骤地确定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时间。截至今年2月,已经有6个设区的市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已经经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还有一些制定了地方性法规报到省人大常委会,正在审批过程当中。

    郑淑娜说,从一年的实践来看,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严格按照立法权限进行立法。立法法给设区的市规定的立法权限是三个方面,一是城乡建设与管理,二是环境保护,三是历史文化保护。设区的市有了立法权以后,在制定立法计划、在立法过程中就要严格按照这三个权限进行。第二,即使按照这样的权限立法,也不能与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包括省里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第三,提高立法质量。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去年办了三期立法培训班,培训了870位从事地方立法的同志。另外,地方党委也特别重视立法队伍的建设,现在设区的市有了立法权以后,都设立了专门的法制委员会和法工委,配备了专门的人才。

     

    慈善法会激发国人做善事热情

    法制网北京3月10日讯 记者陈丽平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胜明今天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说,慈善法通过后,如果我们国家的慈善组织能够依照慈善法的规定,及时、真实地做到信息公开,做到慈善法要求履行的其他义务,取信于民,中国人做善事的热情就会激发出来,我国的捐赠数额在现有基础上将有极大提高。

    王胜明说,这些年我们国家慈善事业发展很快,但问题也不少,突出表现是信息公开不够和慈善财产管理不规范。目前慈善法草案共有12章,有一章专门规范信息公开。善款怎么能够看住、用好?慈善行为怎么规范?一靠自律,二靠严管,自律和严管的主要途径是信息公开。慈善法草案在许多方面对信息公开作出规定:一是慈善组织的生命力在于信息公开;二是区分不同主体、不同方式,强制信息公开。慈善组织的基本情况,慈善项目的运作情况,比如为什么要募款、募集了多少钱、用在什么地方、还剩下多少钱等,慈善法草案明确规定,必须定期公开;三是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平台;四是规定了违反信息公开义务的法律责任。除此之外还有民政部门的监管、现场检查,对不合理的用处、支出作出说明等,对慈善组织本身也提出了许多要求,这些慈善法草案中都有规定。

    王胜明说,互联网募捐是公开募集财产的一种方式,互联网募捐影响面大、简便易行,可能成为公开募集财产的主要方式,受到广泛关注。对互联网募捐一直有不同意见,一种意见建议全面放开,一种意见认为对哪些慈善组织可以开展互联网募捐应当有所限制。王胜明说,赞成有所限制,如果放开也应当根据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水平和管理水平逐步放开。慈善法草案正在大会审议过程当中,对互联网募捐最终如何规定,要看多数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

     

    明年审议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

    法制网北京3月10日讯 记者陈丽平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袁驷今天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说,从2013年本届环资委成立之初,就已经着手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工作,目前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托环保部起草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建议稿,初步拟订在今年年内环资委进行两次初审,2017年提交给常委会。

    袁驷说,土壤污染是非常重大的环境问题,我们国家“向污染宣战”,战场在哪儿?我个人认为有三个主要的主战场,即水、大气和土壤。环保部最近对外宣布撤销了两个司,专门设立了大气、水、土污染防治司。另外,环保部已经出台了“大气十条”“水十条”,即将出台实施“土十条”,所有这些都是围绕治污的三大战场、三大战役来排兵布阵的。

    袁驷说,从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来看,我国的土壤环境总体上形势严峻、不容乐观,部分地方污染严重。土壤污染的防治事关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直接或间接影响到我们的食品和饮用水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甚至关系到能否可持续发展。我国土污染防治工作基础相对薄弱,没有专门的单行法律,使得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缺乏有效监管的法律依据,亟待立法解决。多年来,全国人代会期间都有代表提出立法议案或者建议。

    袁驷说,现在我们有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这是两个专门的单行法律,在这三个主战场上就缺土壤污染防治法,要向土壤污染全面宣战,土壤污染防治法不可或缺。本届环资委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以及修改一些其他的法律,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批准,将这些建议纳入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和计划,以及监督计划之中。

    袁驷说,这部法律要解决以下问题:第一,要建立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体制明确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第二,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驱动的要求,促进科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调查、监测标准体系。第三,明确经济政策加大资金投入。第四,重点针对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第五,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和企业的责任,明确公众参与途径和内容等。这是目前大致的情况,在法律制定过程当中可能还会有所调整。

     

    正在修改“两院”组织法“两官”法

    法制网北京3月10日讯 记者陈丽平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胜明今天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说,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工作,争取明年完成“两院”组织法和“两官”法修改,提请常委会审议。

    王胜明说,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的修改和法官法、检察官法的修改,与司法体制改革关系密切。司法体制改革中的重大举措,像法官、检察官员额制,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建立巡回法庭,司法责任制等,都是“两院”组织法和“两官”法修改的重要内容。

    王胜明说,“两院”组织法和“两官”法修改必须坚决贯彻中央有关文件的精神,认真总结试点地区经验,体现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果,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切。“两院”组织法和“两官”法的修改应当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促进司法公正。根据立法规划,“两院”组织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内司委牵头。“两官”法的修改工作,也就是法官法和检察官法的修改工作,分别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牵头。

     

    民法典编纂工作正在抓紧进行

    法制网北京3月10日讯 记者陈丽平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胜明今天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说,有关部门主要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正在抓紧进行民法典编纂工作,路线图是力争今年按照程序提请常委会审议民法总则,民法总则通过后再进一步推进编纂民法典的其他工作。

    王胜明说,民法典是公民日常生活和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规范,老百姓有哪些人身财产权利、企业怎么开展经营活动,基本规矩都在民法典。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措施。

    王胜明说,大概10年前,常委会审议了物权法草案。常委会为什么要先审议物权法?主要考虑到编纂民法典涉及面广、工作量大。2002年常委会初次审议民法草案,那个稿子大概有1200多条,现在我们通过的法律最多的条文数是刑法和合同法,也就是400多条。1200多条还不是最后出台的条文数,1200多条也是目前法律条文数最多的三倍以上。所以,民法典的工作涉及面非常广,内容非常复杂,体量也很大,工作量也很大,常委会审议所需的时间也非常长,工作量也非常大。民法典编纂工作在我国几起几落,但不断向前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民事法律制度逐步完善,对这次编纂,我们充满信心,相信不远的将来民法典就会成功面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