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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之年,也是攻坚之年。公检法司等政法各单位将重点推出哪些司改举措?今年司改将完成哪些任务、达成什么目标?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全国检察长会、全国公安厅局长会、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获得了第一手信息。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全面推开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试点。
★稳步重点推进基层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深入研究建立分工合理、权责清晰、协作紧密、运行高效的内部管理机制,整合司法资源,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进一步完善证据制度,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从源头上确保案件质量,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坚持证据标准,防止案件“带病”起诉。
★探索建立检察环节辩护律师参与下的认罪、量刑协商制度;探索被告人认罪与不认罪案件相区别的公诉模式。
★加强对刑事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研究,共同探索相适应的取证规则和证据标准,提高量刑建议准确性。
★重点研究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完善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监督机制;健全对刑事拘留和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
★认真研究检察机关对行政强制措施的监督类型、方式和要求,建立对行政强制措施实行司法监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