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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委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承接国家社科重大项目获准资助立项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1日 发布者: 点击次数:921次

本网讯(曹永新) 日前,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下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社科学术社团主题学术活动资助立项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批准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申报的主题学术活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治应对”专题研讨会项目立项(批准号20STB014,项目类别 学术会议类)。后经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专家组评审,同意该项目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承接。这是国家社科基金社科学术社团资助的学术活动,并由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直接委托的国家级社科重大项目,充分体现了该社团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学、社会治理法学学术造诣和成果的高度肯定,也是对该校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所带领的科研团队的充分信任与支持帮助。

该《通知》强调,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社科学术社团主题学术活动资助立项后,要求社团管理团队及相关主办、协作单位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社团资助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承担相应责任。明确了该社团主题学术活动组织的指导思想,提出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以来有关政策规定精神,牢牢把握学术活动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要压紧压实学术活动的管理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好活动开展的入口关、过程关、宣传关、处置关、问责关;要建立受资助活动管理档案,原则上需包括活动方案、活动请示批复、活动备案记录、宣传报道方案、活动签到表、报告人发言提纲、新闻报道通稿等。要严格学术活动资助经费开支,资助经费应用于申报方案所列主题学术活动;要兑现组织开展活动的承诺,在明确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要及时组织对申请活动验收结项;要对学术活动作出精心谋划设计、严格规范管理受资活动,确保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社科学社团获准的这一主题学术活动能够及时、扎实、有效展开,高标准抓好项目落地,务求取得突破性实质性的重大成果。

多年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坚持按照“高起点、跨越式、重协同、建机制”的理念,组建以徐汉明教授为学科带头人,戚建刚教授、郭泽强教授、苏彩霞教授、周凌副教授、魏怡然讲师、叶强讲师、徐凯讲师、邵登辉讲师为中坚力量,以知名刑法学家齐文远教授、特聘专家姚莉教授、青年拔尖人才陈柏峰教授、刑法学博导徐立教授、法制史专家武乾副教授、治安学专家董少平教授兼职主导的专兼职导师队伍,长期致力于社会治理法治建设、诉讼法学、刑事法学、检察学、司法制度、土地产权制度等研究,共同完成了一大批高质量科研成果,有效提升了社会科学的影响力、辐射力、带动力,形成了硬件软件“两手”共抓,教学科研齐头并进的学科建设发展新格局。

据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在承接该项目任务后,以教育部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创新团队学术带头人徐汉明教授为项目领衔,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抓项目实施的“行动要则”。一是高起点谋划。会议提出将学术活动确定为“抓项目、破难题、创精品、树权威”工程,明确了学术活动目标,提升工作站位,坚持高起点谋划活动内容、方式方法的所要取得的活动成果,既要落实“规定动作”,又要完成“自选动作”,努力形成“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治应对”相对独立的研究方向、研究对象和研究体系。要正确把握开展学术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广泛团结凝聚社科界专家学者,积极打造知名学术活动品牌,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当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学术代表队”,充分展示社会治理法治创新团队的“硬实力”“软实力”“巧实力”。二是高标准要求。会议明确要紧密围绕“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治应对”学术活动主题,密切联系我国应对新冠肺炎重大疫情实际,善于借鉴武汉参与抗疫实践经验,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治对应的核心命题、基本范畴,对国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和公共安全应对的制度演进、基本原则、性质地位、部门法构成、组织实施与评价等基本理论体系进行系统研究,回答如何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快推进国家公共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时代之问”“科学之问”“人民之问”。三是高质量推进。会议明确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郭泽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实、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曹永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讲师邵登辉等共同组成的科研攻关小组,全面负责此次学术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抓紧围绕“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治应对”这一主题,拟制课题研究思路、实施方案和主要选题,并适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征集论文公告。会议计划于2021年4至5月间举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治应对”专题研讨会,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和部分论文入选作者共同参加这一学术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