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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院领导一行到“中心-研究院”就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建设调研取经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4日 发布者: 点击次数:3497次

  (付玉 报道)近日,信阳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领导一行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暨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心-研究院”)就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建设向徐汉明教授带领的社会治理法学专家团队取经问道。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知名刑法学专家齐文远教授应邀出席调研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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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以下简称“两办”)在5号文将社会治理法学纳入加快发展的新兴学科之首,全国高校积极贯彻 “两办”精神,目前已有27所高校开设社会治理法学研究生专业方向、本科生专业课程,社会治理法学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势头良好。此次信阳师范大学前来取经调研并决定在法学与社会学院开设社会治理法学专业,也预示着中部地区师范类院校在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建设方面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徐汉明教授详细介绍了社会治理法学的创建历程。他说,社会治理法学的创建离不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三届党委、两届校委提供的平台和政策支持。“中心-研究院”还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计学院、大数据研究院、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展开了深入合作,整合资源优势,打破学科、院系、校校、校地优质资源壁垒,构建破垒融合的社会治理法学协同创新体。社会治理法学自2012年创建起历经了由开设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专业方向,并于2023年正式开设本科生专业课程;始终按照“结构合理、内容新颖、知识融通、体系完备”的思路,服从服务于湖北由教育大省教育强省跨越战略,探索构建部省共建社会治理法(1+6)模式,推动这一新兴学科由“中南盆景”向“湖北园景”进而向“全国远景”辐射。徐汉明教授建议信阳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院可结合学校特色、学院优势,打破院系壁垒、盘活校内资源,聚焦社会治理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

与会专家围绕社会治理法学新兴学科建设重点、难点、薄弱点和前沿问题作了探讨。古瑞华副院长对信阳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院创建社会治理法学学科背景作了系统论述。她说,信阳师范大学立足大别山革命老区和学校师范特色,可充分利用苏区红色法制资源,强化红色育人和实践育人导向,培养德法兼修的新时代基层法治人才,助推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创建社会治理法学符合河南省重点学科申报的政策导向,也契合地方法治建设需求。胡瑞华副院长一行对社会治理法学“中南模式”表示高度认可。她说,未来法学与社会学院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建设也将对标省属高校一流学科发展情况,积极打造“特色鲜明、省内一流、国内有一定影响的高水平、应用型学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治理学院副院长陈实教授作总结发言。他认为,信阳师范大学地处中部地区,连接东西、贯通南北,为开展社会治理法学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实践土壤,法学与社会学院在创建社会治理法学学科上特色鲜明,双方可以通过开展联合研究的方式加强交流合作,为中部地区培养更多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社会治理卓越法治人才。

参加本次调研的还有信阳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法学系主任朱茂磊、办公室主任刘建国、教师杨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治理法学硕导组成员叶强副教授、徐凯、孙逸啸讲师,相关科研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