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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涤宇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2日 发布者: 点击次数:246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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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

     

        徐涤宇 ,男,汉族,1970年7月生,湖南新邵人,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曾任湖南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罗马法系研究中心主任、副院长;兼任中国环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获“湖北省首届十大中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并入选湖南省高校民商法学科带头人、湖南省青年社会科学研究“百人工程”人才计划。2014年获“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

     

    工作简历:

    1992年7月,中南政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同时留校任教1994年9月-1997年7月,中南政法学院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4年在中南政法学院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专家草拟稿)的起草

    1995年9月-1996年7月,在北京语言学院进修西班牙语并结业

    1997年12月,担任中南政法学院讲师

    1997年5月—1998年5月,哥伦比亚开放大学访问学者,期间翻译智利共和国民法典。

    1998年9月—1999年7月,阿根廷国立萨尔塔大学、萨尔塔法官学院和莫龙大学访问学者,期间翻译阿根廷共和国民法典,并多次参与其国际、国内会议。

    2000年5月,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典研究所副所长

    2001年9月-2004年7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商法专业博士研究生,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2年9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

    2005年7月,破格晋升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2005年7月,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典研究所所长兼民商法系副主任

    2006年9月, 任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罗马法研究中心主任、湖南大学学位委员会委员

    2008年,任湖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

    2014年,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014年6月5日,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