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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柏峰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2日 发布者: 点击次数:190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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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才工作办公室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陈柏峰,男,1980年9月出生,湖北咸宁人,法学博士,汉族,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社会学会法律社会学研究会副会长。

    教育经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2002)、法学硕士(2005),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博士(2008),香港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11),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12-2013)。

    工作经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历任助教(2005)、讲师(2007)、副教授(2009)、教授(2012)。

    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法律社会学、基层治理。

    在《法学研究》、《社会学研究》、《政治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开放时代》等杂志发表论文、书评、调研报告70多篇,其中CSSCI杂志收录50多篇,SSCI杂志收录1篇,《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20多篇。出版学术专著4部:《乡村江湖:两湖平原“混混”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乡村司法》(陕西人民出版社,2012)、《暴力与秩序——鄂南陈村的法律民族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农民生活及其价值世界》(山东人民出版社,2009)。

        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其它省部级项目4项,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基础性研究资助(2012),入选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2)。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2012)、湖北省优秀博士论文奖(2010)、武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011)。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届“青年教师十大科研新星”(2009)、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第二届“南湖杰出法学青年学者”(2010)、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第一届“南湖杰出法学青年新秀”(2007)等称号。

        在基层执法、乡村司法、信访制度、农地法律制度、农民自杀、乡村混混等领域的研究中有所创新,提出了乡村社会的“结构混乱”、乡村司法的“双二元结构”、信访的“分类治理”、农民地权诉求的结构、农民价值等中层概念或解释框架。研究成果得到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好评,在法学、社会学、政治学等领域获得了跨学科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