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梅,女,1968年3月生,法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诉讼法学系副主任。分别于1990年、1998年毕业于原中南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主要从事民事诉讼法学、律师与公证法学的教学和研究,主讲民事诉讼法学、律师与公证法学等课程。
在科研方面,出版专著《自由心证制度研究--以民事诉讼为中心》,参加编写《比较民事诉讼法学》、《民事证据法学》、《律师与公证法学》、《比较民事诉讼论丛》、《司法责任及相关制度研究》等著作,在《法商研究》、《现代法学》、《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