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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法学话语体系的历史定位及其表达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4日 发布者: 点击次数:681次
  • 【摘   要】对于面向新时代的法学学科话语体系而言,应当发挥何种程度的社会贡献存在两个方面的现实思考:其一是新时代背景下法学学科体系建设应当如何定位,即中国法律体系及其文化是否应该具有更多属于本民族的个性特征;其二是中国法学学科话语体系的构建及其表达是否以借鉴移植西方传统的法律思维、价值观念为主,抑或是以中华民族法系之根为主,对西方法律思想、价值观念进行选择吸收,同时兼顾我国少数民族众多且地缘经济政治文明宗教信仰相对封闭的法律特征。由此可见,法学话语体系历史地位从本质上而言就是对法律体系的时代定位与创新表达。据此,新时代中国法学话语体系的“本土化”具有特殊的历史意涵,其四种表达和阐释可谓体现了中国法学话语的基本标准与多维面向,法学学科文化建设普世性价值与中国法律体系文化建设“本土化”特殊性之间的研究张力始终存在,无论怎样搅拌、剔除、扬弃,它们将会一直沉淀在中华法律体系的深厚土壤之中。

    【关键词】法律体系  历史定位  中华法系  话语表达

    【作   者】曾  哲,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文章来源:《第五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论文集(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