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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枫桥经验”“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核心内涵在不同历史时期得到了传承、丰富和发展,作为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治理经验通过实践检验,逐步发展成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我国,无论是少数民族地区还是其他地区,党领导下的政府在社会公共事务治理中始终占据主导地位。“枫桥经验”植入少数民族地区的基层政府治理具有实践性、契合性,同质性。从本地区实际出发,发挥少数民族地区政府在地方治理中的自主性,实现政府单一治理向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共治,单向度决策向协商民主决策,权力制约向程序控制和效果激励机制并重的转变,对民族地区地方治理重点、治理方式、治理机制作出符合现代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的调整和转向。
[作者] 乌 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文章来源:《第四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论文集(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