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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外来人员犯罪逐渐成为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枫桥经验”如何在人口大量流动、经济高速发展、网络互联互通的社会变化中得到更好的发展和提升,必将成为考量检察机关更好的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一环。笔者拟针对浙江外来人员犯罪存在“两高一低”(犯罪比例高、逮捕率高、刑事和解率低)的特点,指出在外来人员犯罪案件中更好的运用“枫桥经验”进行矛盾化解存在着“三大基础性”的困惑,即外来人员的高流动性,需要重构“枫桥经验”的信任基础;外来人员经济收入相对偏低,需要重构“枫桥经验”的物质基础;外来人员法律意识淡薄,需要重构“枫桥经验”的法制基础。针对上述困惑,笔者认为“互联网+”将为检察工作创新插上了技术翅膀,进而提出互联网+视角下,可通过互联网+远程和解,更好的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争取同城待遇;通过互联网+电子监控,在取保候审措施的执行中引入电子监管措施,打造互联网监管新平台;通过互联网+文书公开,进一步加大法律文书公开的力度,扩大释法说理的全面性;通过互联网+阅卷零次跑,重视抓好延伸办案服务,引入律师参与矛盾化解等四方面的举措,努力探索检察环节社会矛盾方面化解的新路径,以期对“枫桥经验”有所创新和发展。
[作者] 陈贤木 林国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
文章来源:《第四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论文集(2018年)